[新聞] 人妻離婚又復婚劈腿網友「兩夜情」 綠

作者: Inkdust (Inkdust)   2022-12-21 11:35:28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黃良傑
3.完整新聞標題:
人妻離婚又復婚劈腿網友「兩夜情」 綠帽夫怒告小王求償60萬元
4.完整新聞內文:
陳姓人妻婚後1年4個月後與林姓丈夫離婚,僅1週又復婚,人妻復婚後4個多月,又與交往2
年的蔡姓男網友發生「兩夜情」,蔡男性愛後逐漸冷落陳女,她自覺遭騙感情,憂鬱病情加
重,丈夫得知被戴綠帽,仍照顧病妻,精神飽受打擊,他告蔡男侵害配偶權,求償60萬元,
高雄地院判賠24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林男與妻陳女於前年2月間結婚,因故於去年6月間離婚,才隔6天兩人復婚,
去年9月間,夫妻2人因細故爭吵,恰巧此刻網交2年的蔡男,私訊林妻寒暄,為討其歡心,
還自願幫她支付新竹房租,去年10、11月間還邀請人妻到高雄遊玩,在被告家中發生「兩夜
情」。
人妻返回新竹後,蔡男告訴她雙方需冷靜而有意分手,陳女自覺遭對方玩弄感情,自己還有
婚姻狀態下被欺騙感情,便向丈夫告解,憂鬱病情卻也加重,丈夫雖被戴了綠帽,仍不離不
棄,他電話質問蔡男有無和妻子發生關係,蔡男坦承並表示道歉,蔡男表示知道他們2人在
辦離婚,不知道2人離婚後一週又復婚。
林男提告主張被告縱使知道他們準備離婚,顯然知道對方是人妻,還存在婚姻關係,仍侵害
他的配偶權,為照顧憂鬱症妻,他每天難以入睡,精神受有相當之痛苦,工作也大受影響,
向被告求償60萬元慰撫金。
被告主張人妻曾說過離婚了,後來未告知他又復婚,而夫妻2人本就不睦,曾歷經結婚、離
婚、復婚,婚姻存有破綻瑕疵,不應高度歸責他。
法官認定被告坦承和人妻發生關係,侵權行為明確,審酌被告侵害原告配偶權的情節、次數
、被告事後態度,以及原告所受精神上痛苦程度等侵害程度,判被告蔡男需賠償人夫24萬元
慰撫金,全案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60932
6.備註:
人妻刺激,跟小王偷情時的時候就沒憂鬱症了廠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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