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四叉貓揚言「檢舉到妳失業」!網紅護理師

作者: abcdefg847 (和平海賊)   2022-12-20 13:32:24
※ 引述《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之銘言
: ※ 引述《Wolfgang9527 (Madao)》之銘言:
: : 網紅護理師張喬瑜不滿「四叉貓」劉宇送海鮮粥給媒體,近日在臉書痛斥對方「這種看

: : 鬧不讓社會安寧的人很王八蛋」,隨即遭四叉貓反擊「我會去檢舉到妳失業,不讓你家

: : 寧」。對此,張喬瑜18日下午表示,四叉貓威脅的言論讓她心生畏懼,決定提告對方恐

: : 罪,並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
: : 鄉民說恐嚇罪告不成
: : 應該告得成啦
: : 恐嚇罪定義是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等事通知某人,使受通知的這個人

: : 中產生畏懼而有不安的感覺。在不明白只是開玩笑的情況下,會讓人心生恐懼的話,就

: : 是開玩笑也可能構成恐嚇罪。
: : 以前就有警察跟店家嗆聲 不要讓他抓到 什麼你家顧客停紅線 違規穿越馬路之類的
: : 結果就被告恐嚇罪成功了
: : 就是因為店家老闆產生畏懼而有不安的感覺啊
: : 所以應該告得成啦
: : 要不然警察就無敵了啊
: : 對不對
: 有新聞報導或判決書可看嗎?
: 因為像之前有員警對店家要開除某員工,不然就天天站崗,讓你沒生意
: 結果是記申誡一支,就是這個事件
: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0830000872-260402?chdtv
: 而且恐嚇要成立,必須要揚言所使用之手段為非法之方式。
: 臺灣高等法院104年上易字第901號刑事判決:「次按,刑法第305條所規定之以加害生命
: 、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之恐嚇危害安全罪,必以『不
: 法』之惡害通知他人,方足當之,若以正當合法之事通知他人,雖他人心生畏懼,亦不能
: 成立本罪」
: 說你有違規給我知道我就去檢舉你到你失業,也稱不上「不法」之惡害吧
恐嚇是非告訴乃論沒錯,
但還是要看被害人有沒有遭受恐嚇的感受,
通常要由被害人主動提出(政府認定,要求警方查辦的那種就另當別論啦)
當事人不告,不等於不會成罪。
四叉貓這次自以為很聰明,
前面提合法手段,
但是他在文的最後又補了一句「不讓你家安寧」。
這句話恐嚇的意圖就很明確了。
講簡單點,「要讓某人死」,也不用說出要用何手段達成目的,一樣會構成恐嚇。
另外,台灣警察要是真的都那麼優秀,
說一就是一的話,就不會整天那麼多人酸了。
我也不用一天到晚逢人就說警察專業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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