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蘇煥智FB:高虹安案 比較傾向是合法的捐贈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22-12-17 17:23:41
※ 引述《maxxxxxx (馬克思)》之銘言:
: https://reurl.cc/oZXLag
: 以下為蘇煥智臉書全文
吳成典的案子和高虹安的案子不太一樣
吳成典的案子助理都做證是自願捐贈的,這點沒有問題
檢察官咬的點是他請的助理從來沒有進立法院研究法案,是在地方服務處任職,檢察官認
為地方服務處的員工要由立委自己掏薪水聘請,不能從立法院以助理的名義申請
高等法院最後的見解是人事費用用在委員問政項目上就沒有問題,所以可以用在聘請服務
處職員。
檢察官又咬只是辦活動的時候搬個桌子椅子,或是發個文宣根本就不是助理工作,而且做
這麼一點點工作可以拿到上百萬薪水,根本不合情合理,可見那些助理只是人頭
高等法院認為只要有做就可以了,做多做少,或者是可以拿多少薪水那是立委跟助理之間
的契約關係
所以從這點就知道高虹安的案子跟吳成典的案子不一樣
首先高虹安的助理要出庭作證自己是自願捐薪水,只要其中一個助理咬高虹安,那整個案
子就不同了,至於是不是自願捐薪水就讓法院調查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