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遭搜索約談 他轟「4大荒謬」 預言

作者: freeclouds (學習改變自己的心態)   2022-12-15 18:59:49
他字案確實是可以 搜索 扣押 拘提阿 只是這件事情被監察院提案糾正過
https://www.cy.gov.tw/News_Content.aspx?n=124&sms=8912&s=13207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於本(107)年12月12日通過監察委員王美玉所提法務部之糾正案
,本案緣由於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與法務部調查局偵辦國家安全法案件,以他案方式預立
傳票與拘票與搜索票(三票齊發)方式,同時將嫌疑人等以證人身分傳喚、拘提暨搜索到
案,引發各界質疑是否現行他案制度均得以上開方式,剝奪被告應受刑事訴訟法第95條之
告知、緘默權與律師到場協助之權利。 經立案後,向法務部調閱相關卷證,並諮詢相關
學者專家,及約詢相關法務部主管,發現上開作為並非僅為單一個案,其涉及檢察機關偵
查「他」字案件的現行實務,普遍採用非法定方式結案,違反憲法第16條侵害訴訟當事人
之基本人權,確有重大違失,自應予糾正並促其注意改善。
不過我是覺得本案應該已經列為偵字案了吧 如果只是他字案就允許搜索立法院
那以後可能立法院真的會大亂XD
另外如果要聲請羈押的話 本案應該會轉列偵字案 如果只是他字案是不能聲請羈押
https://mojlaw.moj.gov.tw/LawContent.aspx?LSID=FL010283
四、「他」案進行中,如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即改分「偵」案辦理 :
(一)案件經調查後,發現有特定人可能涉嫌犯罪。
(二)告訴之案件,告訴人已明確並表明告訴意旨,經調查後,認已可能
涉及特定人有犯罪嫌疑。
(三)檢察總長或上級檢察署檢察長命令實施偵查。
(四)對於犯罪嫌疑人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聲請法院裁定許可羈押
今天的新聞都還沒提到轉偵字案 如果是這樣今天複訊後可能也只是無保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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