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媒體來源:中央社
2.記者署名:蘇木春
3.完整新聞標題:
看中職喊打假球還對工作人員比中指 男判拘役45日
4.完整新聞內文: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8日電)台中市李姓男子今年5月間前往台中洲際棒球場觀看球賽
,卻在場內大喊「味全龍打假球」,還對前來制止的工作人員比中指,被中職提告後,台
中地院依公然侮辱等罪判處他拘役45日,可上訴。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51歲李男於民國111年5月29日晚間,前往台中洲際棒球場觀看中華
職棒大聯盟舉辦的味全龍與中信兄弟的例行賽。
李男在觀看比賽時,突然在觀眾席大喊「味全龍打假球」、「味全龍又在打假球喔,不要
臉」等語,中職所屬場務人員許男見狀上前制止,李男當場對許男以左手比出中指,雙方
爆發口角後,警方獲報到場處理。
案經中職聯盟與許男委任律師對李男提告,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公然侮辱罪嫌將他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審酌,李男僅因不滿職棒比賽結果,竟在無相當證據及未經查證情
形下,憑個人主觀臆測,在棒球場觀眾席大喊打假球等言詞,並遭現場轉播及在場觀眾共
聞,毀損球隊所屬球員建立的運動精神與專業形象,李男甚至對前來制止的人員以比中指
方式侮辱。
台中地院審理後,雖李男坦承犯行、表達和解意願,但中職聯盟及許男均表示無和解意願
,全案依誹謗及公然侮辱罪判處李男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編輯:陳仁
華)11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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