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委提「排黑條款」新版本 8情況不得登記參選「反滲透

作者: konanno1 (konanno1)   2022-12-08 15:15:59
※ 引述《NARUTO (鳴人)》之銘言:
: ※ 引述《WuSam (藤原豆海)》之銘言:
: : 而這次「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重點,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的情事有下:
: : 1.排黑條款:涉黑金槍毒者-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
例?
: :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判決確定。
: : 2.反滲透法、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國家情報工作法等有罪判決確定。
: : 3.現行依刑法賄選、妨礙選舉不得參選,將選罷法、總統選罷法、農會法、漁會法之

: : 、暴力妨礙選舉相關罪有罪判決確定都納入。
: : 4.為警惕有意擔任公職者不得犯內亂、外患、貪污、賄選、國家安全、組織犯罪等罪

: : 則將終身不得參選,修正增列經「有罪判決」確定,即不得登記為候選人,緩刑期滿

: : 撤銷亦同。
: : 5.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者。
: : 6.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
: : 7.保安處分,排除因緩刑宣告付保護管束者。
: : 8.比照破產人,依債清進入清算程序。
: 很多條都違憲了吧
: 這就好像戒嚴一樣用法律位階去壓過憲法
: 我是贊成有些人根本不該用公職去洗白自己
: 但要擴及到更生人一輩子都不能去選公職就很有爭議了
: 應該設個時效也好
: 例如10年之內不能參選之類的
: 如果期滿之後要選
: 也要把前科都列出來
: 這樣不靠不正當手段都還能選上也是他的本事了
政客是傻還黑道變巧?
我要是黑道大,
就直接住在這些細漢的政客後面,
要什麼就叫這些細漢的去辦,
辦不好就修理他,甚至換個更聽話的;
幹嘛自己去選舉吸炮火?
選不好A鴻糗,底下會亂,
影響力受影響。
黑道黑手不從傀儡身上收手,
再怎麼運作,結果還是一樣。
當然,傀儡能有什麼辦法擺脫黑道?
會去當傀儡的貨色,要麻貪,要麻色。
若根本問題不去刨根究底,
是不是當人民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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