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苗栗2男輪流硬上酒醉女 二審考量18歲血

作者: dioradio (HIRO)   2022-12-05 16:12:10
1.媒體來源:UDN
2.記者署名: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苗栗2男輪流硬上酒醉女 二審考量18歲血氣方剛給減刑
4.完整新聞內文:
苗栗涂姓、范姓男子和1名女性友人唱歌喝酒,卻趁她喝醉投宿旅社時一時衝動,不顧女
子仍有意識但無力反抗,輪流朝她指侵、性侵,一審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各判7年6月、7年
10月;二審考量,涂、范均年僅18歲血氣方剛,且涂已賠錢和解,減刑後撤銷改判涂3年8
月,范5年4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涂、范(均18歲)2019年6月18日和女子在苗栗某KTV喝酒,范見她喝醉就主動
騎車載她,涂則騎另1輛機車跟在後,但2人沒有送女子回家,反而隔天凌晨帶到附近旅社
投宿,且明知女子仍有意識但無力反抗,竟輪流朝她性侵、指侵得逞。
苗栗地院一審時,涂、范起初堅決否認性侵,直到最後一次交互詰問時才坦承不諱,並與
被害女子指證大致相符,並有驗傷、旅社住宿紀錄及雙方測謊紀錄可佐。
法院審酌,涂、范利用女子原本答應一起到旅社,卻因一時慾念不尊重她意願硬上,造成
女子身心莫大陰影,且一開始狡辯否認,直到最後1次審理程序傳證人詰問才坦承,加上
一開始否認,必須再傳女子作證,迫使她需再次回憶遭性侵傷痛。
另范男在審理期間未到,經法院拘提、通緝後才到案,一審考量侵害程度、犯後態度,及
2人當時年僅18歲血氣方剛等,依共同強制性交罪各判涂男、范男有期徒刑7年6月、7年10
月,2人均不服上訴。
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涂、范當時年僅18歲,一開始是經女子同意一同進入旅社,卻因不
能克制而酒後亂性,但相較暴力犯罪、慣性性侵犯或事前謀畫等窮凶惡極之徒有別,認為
就算科處最輕本刑7年,猶嫌過重,因此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
二審也考量,涂男在一審後已經和女子和解、賠償完畢,可見他犯後知所悔悟並積極彌補
,審理後撤銷原判決,改判涂男3年8月、范男5年4月。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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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備註:
原來血氣方剛也可以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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