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巧固球教練校內擁吻摸胸小六女學生 害學

作者: dioradio (HIRO)   2022-12-01 16:34:28
1.媒體來源:UDN
2.記者署名:林孟潔
3.完整新聞標題:
巧固球教練校內擁吻摸胸小六女學生 害學校要國家賠償100萬元
4.完整新聞內文:
黃姓國小巧固球教練多次和12歲女學生在體育器材室約會,擁吻、撫摸胸部,並開車帶女
學生到河濱公園性侵得逞,被判刑3年8月,案件仍在審理中;民事部分,女學生和父母認
為校方疏於通報、未裝監視器,提告請求國小國家賠償538萬餘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校方
應賠償女學生100萬元,可上訴。
黃是台北市某國小老師,也身兼巧固球校隊教練,他利用六年級女學生仰慕之心,和對方
交往,2016年10月至2017年6月間多次相約體育器材室約會,他親吻、撫摸女學生胸部;
黃也曾開車載女學生到河濱公園隱蔽處,於汽車後座摸胸、以手指性侵得逞,一審判刑3
年8月,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審理中。
民事部分,女學生和父母主張國小校長、導師、學務主任和體育組長未交由性別平等教育
委員會調查,反而私下詢問黃和女學生,也未依規定通報、輔導,且體育器材室未裝監視
器,是校園安全死角,要求校方賠償女學生302萬餘元、父親100萬餘元、母親134萬餘元

校方反駁指出,黃和女學生發生性行為,是在女學生畢業之後,不是公務員執行職務的行
為,另黃在校內猥褻,也是他個人私下行為,與學校無關;另校長等4人當時不知道有性
侵害案件發生,沒有疏於通報,且體育器材室未裝監視器,也與黃的行為沒有因果關係。
台北地院認為,根據女學生接受檢警訊問時表示,她和教練會利用上午練球、中午午休時
間到體育器材室約會,教練會伸手摸胸、吻胸,並在教練生日前後,開車載她到河濱公園
以手指性侵,女學生也通過測謊;另加上女學生同學的證詞,認定黃確實猥褻、性侵女學
生。
法院指出,黃和女學生發生性關係,是在女學生畢業後,與教學活動無關,但黃在校內猥
褻女學生,確實屬於教學活動,校方應負國家賠償責任,審酌後判校方應賠償女學生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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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807481
6.備註:
你們城裡人真會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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