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九槍奪金馬獎最佳紀錄片揭移工阮國非之死

作者: abcdefg847 (和平海賊)   2022-11-20 19:03:42
這件事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講完,
也不是移工人權那麼單純,
還牽涉到警察的教育訓練、制度,
有人說為什麼2017年可以開9槍打死一個手無寸鐵的移工,
2022年卻有兩個警察被一個逃犯刺死?
這是為什麼?
代表著過了5年,台灣警察還是沒有長進啊。
5年前讓一個沒什麼執勤經驗的菜鳥搭配一個沒有公權力的協勤民力處理竊案;
5年後讓本該在派出所內受理案件,所以沒有配備充足防護裝備的警察,搭配另一個連槍都
沒配,覺得勤務只是開開單,不會遭遇衝突的警察偵處竊案。
一件是初步受理報案,卻沒有第一時間派遣充足警力,一件是明明已經受理案件,案件卻沒
有移交給理應專責偵辦刑案的刑警。
警械使用條例第4條警察人員執行職務時,遇有下列各款情況之一者,得使用警刀或槍械,
而第五款警察人員之生命、身體、自由、裝備遭受強暴或脅迫,或有事實足認有受危害之虞
時。
這條款直接告訴你警察生命有危險、警用裝備被搶,警察可以開槍。
可是要開幾槍?要打哪裡?要做到什麼程度?
掌棺就丟一句比例原則,基層自己體會。
結果,這兩件符合同一法律條款的事件,卻造就了兩種不同結果。
我常常在講,台灣警察沒有專業,全台灣有超過一半的警力都配置在派出所,同時派出所負
責的業務項目也是最雜,治安、交通、為民服務(治安、交通以外),但我們的政府卻不太
重視專業素養,他們覺得把工作丟下去,基層就會想辦法辦到好,既然基層會辦好,相關教
育訓練、分工都不用落實。
像是處理交通事故,理應最專業的交通隊卻不知道處理有人受傷車禍時,可以依法扣押行車
記錄器畫面。
如果不知道怎麼做,最簡單的就是參考日本、韓國、美國的基層警察,負責的工作都是現場
初步處理,更進一步的偵查都會交由類似台灣偵查隊的刑警接手。如此分工方式,更可以針
對各自的工作內容進行專業化訓練、人力調度。
當初九槍案多派遣一名員警,雙警命案交由專責偵辦刑案的偵查隊查緝竊案,都能有效的避
免慘劇,但是截至目前為止,我相信台灣警察仍然沒有多少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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