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1000元約女童親抱!噁男「手指忍不住」 

作者: taiwan08 (save the one for all)   2022-11-20 11:23:52
1000元約女童親抱!噁男「手指忍不住」 女童事後傳4字不算性侵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黃資真/花蓮報導
花蓮一名20歲黃姓男子利用交友軟體認識年僅12歲的女童,談好以1000元擁
抱、撫摸跟親身體,但女童事先說好「不能插喔」,黃男仍控制不住伸手插
下體得逞,遭檢方依強制性交罪起訴。但花蓮地院認為被插入時女童未做出
抵抗或拒絕的行為,事後還傳訊問黃男「今天爽嗎?」因此改依與未滿14歲
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判處1年10月,緩刑5年。
判決指出,黃男在2020年間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2歲女童小青(化名),談好
以1000元代價可擁抱、撫摸、親吻她身體,便於同年12月12日前往小青住處
,進行猥褻行為,但黃男卻得寸進尺,用左手中指插入下體得逞。隔天小青
父親查看女兒手機對話紀錄,才得知此事,氣得立刻報警。
黃男偵訊時承認猥褻,但沒有插入行為,小青下體也未驗出黃男DNA,且處女
膜無新傷,僅有舊裂傷。檢方根據對話紀錄,小青曾在事前說好「不能插喔
」,認定黃男違反意願性侵,依強制性交罪起訴。
但法官發現,黃男回家後,小青曾傳訊問他「今天爽嗎?」,且小青也在庭
上提到完事後2人有聊天,但過程中從未詢問對方為何未經她同意用手指插入
下體,因此當庭變更起訴法條,改依與未滿14歲之人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論
罪。
法官提到,小青驗傷前已沐浴、沖洗,生物跡證可能因此消失,且一般女童
的陰道有彈性,用手指插入未必造成傷痕,不採信黃男辯詞,考量黃男事後
以40萬與小青父親達成和解,勘認有悔意,判處1年10月,宣告緩刑5年,期
間付保護管束。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120/23840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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