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人夫在外買房金屋藏嬌 小三被正宮抓包辯稱自己是房客

作者: inglee (~一事無成千古恨~)   2022-11-17 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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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曾健祐
3.完整新聞標題:
人夫在外買房金屋藏嬌 小三被正宮抓包辯稱自己是房客
4.完整新聞內文:
台中黃姓女子和1名已婚人夫交往常在臉書、IG上發文曬恩愛,對方林姓妻子察覺質問,
老公才坦承在外養小三還買房和她同住,林不甘配偶權遭侵害對黃求償60萬元,黃辯稱和
林的先生僅是房東、房客關係,但法院審酌2人親密出遊合影如同情侶,顯非一般租客,
判她應給付林30萬元,可上訴。
林女主張,先生去底因手術手機暫由她保管,驚覺黃女傳訊過來稱「老公,手術順利嗎!
是否住院?」、「在想你」等語,林質問先生對方才坦承出軌,還在2019年1月買了1間房
子在外和黃同住,彼此有不當男女關係,周邊住戶也常見2人出入。
林女還說,老公和黃及其女兒出遊親密合照、舉止互動親暱曖昧,先生並曾幫背部全裸的
黃女刮痧拍照,顯見2人同居發生性行為,非一般房東房客關係,嚴重破壞她婚姻,對黃
女求償60萬元。
黃女抗辯稱,對於LINE相關對話、裸露背部照片等人都不是她,並沒有和林的先生有不當
接觸,自己只是和林夫承租房子,沒有不當接觸。
法院查,林妻有提出黃女和她先生合照的臉書、IG帳號上圖片為證,黃女雖辯稱林的先生
是她房東,但根據2人經常帶小孩到餐廳、風景區合照,臉書上還附註「暑假尾聲陪小寶
貝走走」、「慶祝大寶貝生日」等,顯然往來頻繁,非一般房東、房客關係可比。
法院也發現,黃女也在其IG帳號公開站在林夫的賓士車前照片,並寫上「爬爬走」,可見
2人一起駕車外出,互動往來和男女朋友生活相當,難認是單純房東、房客。
法院考量,林女和先生結婚30多年,黃女卻介入破壞其婚姻,且和林夫交往時間非短、互
動頻繁,判處黃女應給付林30萬元。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72370
6.備註:
房租8000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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