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高虹安的「小金庫」// 前助理:病、

作者: zzahoward (Cheshire Cat)   2022-11-11 09:58:53
※ 引述《reuao1110 (念)》之銘言:
: 可是立法委員名義上是助理的老闆,但實際上這些薪資來源都是公款納稅人的錢,如果扣薪
: 要回繳,也是應該回到公庫,怎麼能回到辦公室的公積金使用,除非立法院有不成文甚至規
: 定可以這樣做,否則這種事情應該不分什麼政治立場,我不同意我的納稅錢被這樣使用啊
現在有幾個問題,先不論爆料是否屬實
1. 立院助理適用勞基法,但有幾個人有打卡和出缺勤紀錄?
2. 助理假如請假扣薪,請問立院會計出薪資的時候有打卡紀錄給薪還是每個月都一包?
3. 假如給事後認列,請問立院會計有回沖機制嗎?
假如屬實,高的狀態就也只是慣老闆而已
跟詐領或貪汙治罪條例摸不上邊
再說一次
過去用貪汙治罪條例關進去的,都是有人頭(完全沒有勞務事實)的情況
除非高今天裡面有人頭助理完全躺著沒做事但有申請助理費用
但假如立院會計出納沒結合出缺勤或是打卡紀錄等等,今天高的情況就是模糊地帶
關不進去的
高頂多就是被違反勞基法抓去罰錢
國會助理法躺在那邊快兩年了,但根本沒人敢讓它通過
因為國會助理法要求揭露三等親之類的,你要那些政二代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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