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唐寶寶忘帶40元發抖道歉 炸物老闆報警嗆

作者: martin110287 (廢文專家)   2022-11-09 16:31:06
首先
國人的法學素質真的似乎不太行
請問這要報警告什麼?
詐欺?
如果我是警察
應該就直接回說這是消費糾紛不受理
再者
他說要叫家人來付
東西就放著讓他冷就好了
又不是自己要吃
店繼續開
浪費的是他的時間又不是店家的時間
最後順問一下
如果像炸物老闆這樣的被抓去當國民法官
不知道會怎麼樣??
※ 引述《zxp86312 (蜜汁炸薯條)》之銘言:
: 老實說
: 今天老闆只是看唐寶寶好欺負而已
: (難怪被噴)
: 一般人遇到這種事情早就在警察來之前就走了
: 唐寶寶只要證明自己沒犯意(要回家拿錢老闆不肯)、別拿貨就可以直接走了,警察來

: 只是調解而已
: 甚至還可以跟老闆說 :
: 我想回家拿錢你不肯等(沒犯意)
: 那就法院見吧 啾咪^_^
: 頂多民事口頭契約不履行 高機率法官被擋下來 (金額過小)
: 至於老闆報警是他的自由 提告也是
: 警察來其實可以跟唐寶寶表明他的權利
: 1. 你可以直接離開 老闆提告讓他告 民事訴訟沒案底
: 2. 我幫你找家長來接你回家 別擔心小事而已
: 老闆今天給客人方便先下鍋才付款本來就有風險,下次應該先收款再下鍋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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