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綠營律師候選人下午赴北檢提告 徐巧芯16

作者: violetking (夢想就在前方(♂))   2022-11-08 16:23:16
※ 引述《plzza0cats (沙花叉クロヱ的狗)》之銘言:
: 3.完整新聞標題:
: 綠營律師候選人下午赴北檢提告 徐巧芯16字回應
: 4.完整新聞內文:
: https://i.imgur.com/0lxqCQv.jpg
: 國民黨北市議員徐巧芯6日晚間驚爆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中與已婚人妻「十指緊扣
: 」照片,昨(7)日再加碼公布當晚47秒親暱影片。引發藍綠大戰,其中一名台北市議員
: 候選人表示,自己身為律師背景,徐已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之意圖使人不當選、
: 刑法公然侮辱,下午將赴北檢告發。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
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或意圖使被罷免人罷免案通過或否決者,以文字、圖畫、錄
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五年
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311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臺灣高等法院102年度上易字第484號刑事判決參照
惟所謂「可受公評之事」,係指依該事實之性質,在客觀上係可接受公眾評論者,如國家
或地方之政事、政治人物之言行、公務員執行職務之行為、與公共安全、社會秩序、公眾
利益有關之事件等。
事實部分:照片和影片應該是真的
評論部分:應該屬於可受公評之事
不過綠營律師,解釋一定不會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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