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笑護理師「手天使」事件 台北市府認非性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2-11-08 01:22:53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王宏舜
3.完整新聞標題:
笑護理師「手天使」事件 台北市府認非性騷擾遭打臉
4.完整新聞內文:
陳姓網民自述因叫了「護士小姐」而被要求尊重專業、改稱「護理師」,他拍影片抱怨,
並揶揄「一群輸卵管、台女聚集、屌屁」「手天使是你們的工作範圍嗎?」謝姓護理師申
訴性騷擾,台北市警大安分局認定成立。陳向北市府提再申訴,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
議性騷擾不成立,謝女提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判北市府敗訴確定。
謝姓護理師表示,自己從事第一線工作,但2017年10月陳姓網民拍攝的影片,裡頭除了辱
罵護理師外,還比出打手槍的動作,她覺得人格受損,也感到厭惡和不舒服,還影響生活
作息。謝女向大安分局瑞安街派出所提出性騷擾申訴,大安分局認定性騷擾成立。
陳不服,向北市府提出再申訴,北市性騷防委會決議撤銷原決定,性騷擾事件不成立。這
回換謝姓護理師不服氣,提起行政訴訟,聲明撤銷訴願決定和原處分均撤銷。
謝女認為性別騷擾的態樣包括「說者無心、聽者有意」,以及「內容雖無特定對象,但受
眾感受到不快之情形」,未被性騷擾言語內容針對的個人,未必就不會是受性騷擾的對象
。謝女主張,陳在再申訴程序中聲稱發言未針對她,不構成性騷擾,但這種說法無異是要
受害人自己有義務避開性騷擾的言語,而將不被騷擾的義務歸諸受害人而非加害人,違背
主流性別平等理論。
北市府則表示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所稱「他人」無法擴及至所有「行為人以外之人」。本
案參加人陳姓網民則稱影片內容為戲劇反串,沒有針對他人,也沒針對護理相關行業、公
會,並指案件發生後,他飽受批評,極為困擾。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在數位時代,行為人與被害人的互動空間環境,不能以傳統的物理
空間定義,否則性騷擾防治法將無法保障網路空間的性騷擾被害人,北市府認為謝姓護理
師並非「他人(被害人)」顯然不恰當。北高行認為北市府認事用法都有違誤,應予撤銷

最高行政法院維持北高行見解,今判北市府上訴駁回。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746718?fr
6.備註:
性騷擾範圍技滿點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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