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邱顯智FB:高虹安需要坦承錯誤

作者: GGishot (一整個欠噓)   2022-11-07 21:24:11
: 助理是全時段工作,其他工作也是全時段工作,就算例假日休息日錯開,還是會有工作時
: 間重疊的日子。
抱歉
我看這句話幾乎是一整個問號
什麼叫全時段工作?
助理領滿一個月也才45k
這個薪資給你8小時上班
16個小時待命
一週七天都是如此
有多少人願意?
全時段工作被你講的那麼理所當然
: 要報加班,縱使不是算術上不可能,也在生理上不可能。
:  
: 此外,李姓助理在另外一份工作的加班狀況,會是判斷重要參考資料。
:  
: 如果另外一份工作加班時數,也是報好報滿46小時(可以依據所得稅法節稅好節稅滿),
: 那就更不可能加班那麼多了。
:  
: 二、#助理回捐薪資是事後自願捐獻或者依辦公室規定?
:  
: 助理事後自願捐獻,是常見的抗辯。不過,只要有助理出來說代誌毋是委員說的按呢,比
: 賽就結束了。
:  
: 然而,這件事情的起源,正是內部人揭弊。
:  
: 況且,就算相關人等口徑一致,但是助理在扣掉「自願捐獻」的金額後,每月實際留下來
: 的錢都差不多,也足以推論那些多的部分,根本就不是助理的薪資。
助理絕對不可能自願回捐
多的都是被逼的
如果真的上法院我想這個助理應該會反咬高
你說高會對助理多好我是不相信
畢竟她是鴻海出來的
邱這部分說得很有道理
上法院高一定死的莫名其妙
: 三、#是否涉及非法政治獻金?
:   
: 政治獻金法第5條規定得很清楚:「得收受政治獻金者,以政黨、政治團體及擬參選人為
: 限。」
:  
: 高虹安委員或其辦公室,並不是合法收受政治獻金的對象,當然不能收受政治獻金。
:  
: 違反的話,可以依據政治獻金法第27條第1項,按其收受金額處二倍之罰鍰。
:  
: 而如果助理捐得心不甘情不願,甚至是以回捐作為僱用或續聘的前提約定,更已經違反政
: 治獻金法第6條:「任何人不得利用職務上之權力、僱傭關係或其他生計上之利害,媒介
: 或妨害政治獻金之捐贈。」
:  
: 違反的話會怎麼樣?政治獻金法第28條規定得很清楚:「(第1項)違反第六條規定者,
: 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第2項)公務員違反第六條規定者,處
: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邱的猜測我覺得還蠻有道理
不是說他這時候扯高的後腿就是小綠
那是因為你眼裡只看到民進黨與民眾黨
如果你換個角度
這是惡老闆與員工的戰鬥
你就不是那麼支持她了
畢竟這裡多數人都是給人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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