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涉拘禁凌虐被害人 趙介佑判刑一年

作者: assunny1012 (笨桑妮)   2022-11-07 16:50:41
※ 引述《xuein (脫線烏賊)》之銘言:
: 中央社
: 涉拘禁凌虐被害人 趙介佑判刑一年
: 2022/11/7 14:38(11/7 14:44 更新)
: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7日電)民進黨台北市黨部前評委召集人趙映光兒子趙介佑等人,
: 去年追討李姓男子賭債,涉將李男拘禁凌虐毆打,直到李男父母付錢贖人。士院依剝奪他人
: 行動自由罪判趙介佑1年徒刑。
: 檢方起訴指出,同案被告陳姓及巫姓男子去年2月間於台北巿北投區巧遇李姓被害人,將李
: 男押往一處朋友家拘禁,並以鑰匙刮傷李男的額頭,再致電給趙介佑及謝姓債主。
: 趙介佑等人在李男的手機內發現有友人女友的裸照,因而心生不滿,輪流持甩棍毆打,使李
: 男全身是傷,出現橫紋肌溶解、敗血症、頭皮撕裂傷等情形。
: 檢方指出,趙介佑後來致電給李男父親的友人,要求前來解決李男所積欠的賭債新台幣50萬
: 元;李男的父母及父親友人到現場當場交付47萬元現金,李男才得以獲釋。李男報警處理。
: 士林地檢署認定趙介佑等4人涉犯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等罪,提起公訴。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判
: 處趙介佑有期徒刑1年,謝男、陳男各判刑10月,巫男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 (編輯:李錫璋)1111107
: https://www.cna.com.tw/news/asoc/202211070140.aspx
小時候不讀書 長大當記者 上一篇東森刑度抄錯 這一篇擺明誤導?
幫重點整理:
1.巫巧遇李男,巫男運送途中用鑰匙刮李額頭,就刮傷囉~
單純傷害罪(後面私行拘禁不關他的事)所以判4月,得易科罰金
2.趙私行拘禁判1年,謝、陳私行拘禁判10月(上一篇抄成6月很扯)
3個人都不能易科罰金
Q:為什麼輕(?)判
因為傷害部分已經和解撤回告訴了,至於是不是"被"和解,這只有李男自己知道
所以傷勢輕重就不能拿來當量刑的依據,所以不要再覺得"傷那麼重只判1年"
想像一下一個人被3個人關3-4小時,判1年、10月其實不算輕.....
畢竟私行拘禁最重5年,如果這件只關3-4小時就要判到2年、3年,
那前幾天淡水、中壢KK園區被關1個月的要怎麼判?
至於為什麼趙比另外兩個被告重?看起來是因為原本不關趙的事
私行拘禁的犯罪動機判決是寫:債務+裸照(案外案)
債務是謝的, (前)女友的裸照是謝、陳共同的,兩人不爽情有可原~
(沒錯!同一個女的,陳的前女友=謝的現任女友)
BUT從頭到尾都不關趙的事
趙竟然跳進來參一腳...(喬王?)
公親變事主,就多關2個月囉~~
結論:黑道治國無誤 綠共不倒 台灣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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