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228紀念館館長曾經把老師砍死

作者: agogoman (cocorosie)   2022-11-06 19:29:49
原文恕刪
主要是看到這個推文有了點想法
噓 sevenqueen: 這就是他一輩子要贖的罪,但如果你不 42.76.153.180 11/06 16:04
→ sevenqueen: 認識他、不知道他如何改過,甚至你不 42.76.153.180 11/06 16:04
→ sevenqueen: 認同他傷害人的過去,你就不該用這麼 42.76.153.180 11/06 16:04
→ sevenqueen: 粗糙的語言間接殺人 42.76.153.180 11/06 16:04
犯了錯誤就是要承擔責任 既然敢殺人了 被千夫所指也是應該有的
台灣的法律已經對加害人寬鬆到無以倫比了
如果連社會壓力都沒有的話 那殺人真的沒啥成本了
殺人關個幾年就出來 社會大眾還會體諒他 還要認同他傷害人的過去
更不用粗糙的語言去間接殺人
靠北 這也太爽了吧
殺人成本這麼低
那當衝突發生的時候 那些選擇依循社會法則避免殺人的大部分人是白痴嗎?
體諒犯錯的人 那就是變相傷害不犯錯的大部分人
體諒犯錯的人 那就是變相傷害不犯錯的大部分人
體諒犯錯的人 那就是變相傷害不犯錯的大部分人
台灣的法律執行已經夠令人失望了
不管是選擇性執法(特權),
或是因為執法成本高而不執法 (只看執法成本而不看社會成本)
都是造成台灣一整個不公平的社會環境
對 守法的民眾 尤其不公平的社會環境
這些年台灣環境演變下來 看到台灣社會新聞
會不會覺得自己守規矩 遵循法律 不去鑽營法律漏洞
是錯誤的選擇?
體諒犯過錯的人的人生 有沒有想過整個社會守序的部分為此付出的代價?
那誰去補償守序的部分
久而久之就是持續不斷的傷害守序的部分
守序的人就會越來越少
那整個社會不就往下沈淪 越來越糟
刑事案件對被害者來講都是不可逆的 如果加害者只要懺悔改過自省就沒事
那被害者是 活該 還是 本來就該死?
更何況 懺悔改過自省 這件事基本上就是自由心證
怎麼知道是真的 懺悔改過自省 還是裝來躲刑期 躲社會與論?
或許現代的思潮是希望讓加害者有更生的機會
不至於造成社會的淨損失 (加害 被害兩者皆損失)
但是這有個限度 不應該傷害社會守序的部分
讓遵循社會秩序喪失意義 (成本相對太高)
人自出生以來所做的選擇 都要負其相對的責任 這點很難理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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