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務員酒駕超速逆向撞死人 休職3年保住

作者: Inkdust (Inkdust)   2022-11-03 23:10:31
1.媒體來源:
自由
2.記者署名:
吳政峰
3.完整新聞標題:
公務員酒駕超速逆向撞死人 休職3年保住鐵飯碗
4.完整新聞內文:
高姓公務員2020年間酒駕返回辦公室上班,以時速90公里逆向撞上對向來車,造成一死、一
傷慘劇,高員酒測值0.84,被依涉公共危險罪起訴;懲戒法院認為他犯後態度良好,和被害
人家屬達成和解,日前判其休職3年,未撤職,讓他保住鐵飯碗。
判決指出,2020年10月26日上午ll時30分許,高員在高雄市六龜區寶來里某海產店用餐喝酒
,酒足飯飽後,無視自己有飲酒行為,逕自駕車欲返回辦公室上班,行經台20線由西向東方
向82公里800公尺處,該路段速限每小時30公里,高員以時速90公里超速行駛。
當天天候晴,日間光線良好,柏油路面乾燥、無缺陷、無障礙物、視距良好,並無不能注意
的情事,高員卻因酒駕導致對車輛控制力及注意力均下降,跨越雙黃線逆向駛入對向車道,
正面撞擊一輛轎車,造成對方駕駛多處骨折,坐在副駕駛座的乘客則是腸子遭撕裂橫斷。
救護車緊急把人送往醫院急救,駕駛撿回一命,但乘客傷重不治身亡。高員經過抽血檢驗,
換算成酒測呼氣濃度為0.84,高於公共危險罪的0.25標準值,被橋頭地檢署依違反公共危險
罪起訴,目前由橋頭地院審理中。高雄市政府另把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懲戒法院指出,高員身為公務員本應守法謹慎,竟違法於酒後超速駕車,還駛入對向車道造
成重大死傷意外,酒精濃度高出標準值甚多,影響道路交通安全,嚴重損害政府機關信譽,
有懲戒必要。
但懲戒法院認為,高員肇事後承認犯行,態度良好,也與傷者和死者家屬成立調解,目前已
履行部分損害賠償責任,斟酌公務員懲戒法一切情狀後,決議判他休職,期間3年,期滿可
回復原職。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10821
6.備註:
小菸政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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