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胸口插著刀狂奔求救 違法在先告人吞敗

作者: Workforme (目標當個業績轉機股)   2022-10-31 07: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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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胸口插著刀狂奔求救 違法在先告人吞敗
4.完整新聞內文:
胸口插著刀狂奔求救 違法在先告人吞敗
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2/10/31/4106825_1_1.jpg
李男遭討債刺傷王胸部,被高雄高分院判無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2/10/31 07:15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李姓男子半夜因被人持鐵棍毆打持刀反擊,王姓債權人胸口插
著折疊刀,跑到附近豆漿店求救,李被依傷害罪起訴,高雄高分院認為王多次違法在先,
李反擊防禦並無過當,判決無罪定讞。
檢方指出,前年2月19日凌晨1點多,李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路友人住處睡覺,王男和友人
吳男等人為討債而來,他拒絕隨他們離去,並因對方持鐵管攻擊,乃持折疊刀反擊,王胸
部插著刀,狂奔豆漿店求救,所幸及時送醫撿回一命,李因而涉嫌傷害罪起訴。
李嫌應訊指出,王等進入屋內,先持鐵管打他頭部等處,要求一起離開,因前幾天被騙去
大寮公墓遭毆,所以攜帶折疊刀防身,他並拒絕上車,還說「不要過來喔,我不要跟你們
走」,王卻氣憤衝過來,2人抱在一起扭打摔倒,刀子刺向他胸部,應屬正當防衛。
1、2審法官調查,王涉嫌持鐵管非法侵入住宅攻擊李,被踢或推下樓,已知道他拒絕,卻
要脅找他女友談,逼迫其下樓,又另涉強制罪嫌。
後因李拒絕上車,雙方始發生衝突,致使王胸部不小心被刺插著刀,是他違法在先,李屬
反擊為正當防衛,認定罪證不足,判決李無罪,檢方也未上訴而確定。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106825
6.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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