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渣男警不爽女友分手 用她真名上網PO性愛

作者: shareya (Doggy)   2022-10-28 15:13:39
1.媒體來源:
中時新聞網
2.記者署名:
戴志揚
3.完整新聞標題:
渣男警不爽女友分手 用她真名上網PO性愛照稱「林口騷貨」下場超慘
4.完整新聞內文:
一名男警不爽女友小美想要分手,竟開設Instagram假帳號到處留言說「有認識小美嗎?
有想跟她打砲嗎」,甚至以小美的真名開設臉書、LINE、推特等社群帳號,還用「林口騷
貨」當暱稱,散播小美的私密影像及性愛照。法院日前判決出爐,該位男警以5罪分別被
判處2個月至5個月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根據判決書,該位男警因不滿女友小美想要分手,從自民國110年3月8日起迄同年8月底,
在在Instagram社群,貼文「有認識小美嗎?有想跟她打炮嗎?有機會能打就打炮 不打炮就
可惜了,真的夠騷夠會玩,一夜情3P樣樣來,看私人訊息,有圖有真相」
此外,男警也分別在社群軟體,用小美的真實姓名開設新帳號,還加上「林口騷貨」為暱
稱,傳訊息給其他人說「我愛約砲妳會覺得我很亂嗎」,並發送小美的私密性愛照,甚至
用「小妹就是母狗」等字句,公開小美之私密照以及所有個資。小美得知後崩潰提告。
法官認為,男警以「公車」「香爐」「騷貨」、「母狗」「肉便器」、「淫蕩嬌娃」、「
妓女」等語詞描述小美,明顯屬於侮辱小美之文字;而他又使用「一夜情3P樣樣來」、「
一直跟別人無套打炮內射」、「都去夜店無套打炮」、「愛打炮都在夜店無套約炮 警官
要不要去驗病?」、「就是喜歡跟有女友的男人約跑,見3次做3次、敢玩、敢無套」等詞
,影射小美的性生活混亂,屬於批評他人之語詞,也帶有人身攻擊之意味,均足以使人在
精神上、心理上感覺難堪,足以毁損小美之個人名譽、貶損其社會評價及人格尊嚴。
法官酌,男警與小美前為男女朋友,僅因分手後即對小美心生不滿而犯案,並透過網路散
布文字及猥褻照片及影片,足以貶損小美之名譽、社會評價及人格尊嚴;且被告在FB、
LINE、Twitter使用小美真實姓名之行為,造成社會大眾有混淆誤認為真正的小美帳號之
危險,對於女方均屬有害,亦損及女方之信譽。
法官認定,男警未得到小美之同意,擅自將她的個人資料公開於網路上,所為讓小美身心
遭受極大痛苦;雖然男警坦承犯行,願意賠償女方,但最終未能與女方達成調解,考量男
警發表之留言、貼文數量、散布之對象、侵害小美之名譽、社會評價、人格尊嚴及隱私權
之程度,且本案發生時男方為警察,依偽造準私文書罪、散布猥褻影像罪、非公務機關非
法利用個人資料罪等5罪分別被判處2個月至5個月不等,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21028001171-260402?chdtv
6.備註:
台男真的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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