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波波牙醫」引藍白圍剿 她曝原始提案

作者: hk410050 (A柏)   2022-10-25 22:25:15
※ 引述《tsukiji (大司壽)》之銘言:
: 1.媒體來源:ETtoday
: 2.記者署名:呂晏慈
: 3.完整新聞標題:「波波牙醫」引藍白圍剿 她曝原始提案抱屈:陳時中被惡意陷害
: 4.完整新聞內文:
: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 今年5月《醫師法》修法附帶決議,欲讓赴波蘭、西班牙等學醫的牙醫師(簡稱波波牙醫
: ),返台可免學歷甄試及開放實習名額,引發牙醫界反彈。對此,國民黨台北市長候選人
: 蔣萬安、無黨籍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接連發言批評,不過,民進黨台北市長候選人陳時
: 中政策小組召集人管碧玲25日表示,該提案原本是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所提,蔣萬安完全懂
: 法案審查及用詞差異,卻惡意陷害陳時中,至於黃珊珊若是知道自己的「政治導師」蔡壁
: 如也同意最後的決議,也是惡意。
: 蔣萬安今天表示,他同樣反對7項附帶決議,希望時任衛福部長的陳時中別忽略未來台灣
: 的醫療品質,讓外界覺得陳好像站在同僚利益的立場;黃珊珊日前也批評陳時中表示,怎
: 麼一個人,好漢做事不敢當,而且這是民進黨立委的提案,不是今天這樣,明天可以那樣
: 。
: 不過,管碧玲今天晚間透過臉書貼出一份國民黨立委曾銘宗提案,以及修改過的附帶決議
: 內容,上面分別有國民黨立委林為洲、張育美、民眾黨前立委蔡壁如、民進黨團柯建銘等
: 人的簽名。她表示,這張圖徹底揭穿蔣萬安、黃珊珊的惡意,拿「波波牙醫」的議題猛打
: 陳時中,完全是惡意的陷害。
: 管碧玲表示,這個朝野協商的決議是3黨黨鞭連署的共識決,蔣萬安和黃珊珊把所有政黨
: 的共識決,抹黑到陳時中的身上,完全無視於自己的政黨和政治導師的政黨,也同意這樣
: 的結論,心中的惡意昭然若揭;針對牙醫留學生實習的問題,最嚴重的提案就是曾銘宗所
: 提,其要求行政機關要在兩年內,「應」完全解決「波波牙醫」實習的問題,且該提案是
: 唯一有拘束力的提案,曾才是要被追究的對象,反而其他提案都是用「建請」、「研議」
: 、「研擬」、「僅速」、「合理的方案」這種模糊的字眼在書寫。
: 管碧玲直言,曾銘宗的原始提案被修掉了,曾銘宗自己最後也同意,從朝野協商的結論看
: 得出來,「應」字案,被改成「建請案」,完全沒有拘束力了。她批評,「我要問黃珊珊
: ,妳是不懂?還是惡意?如果妳知道妳的政治導師的政黨,也同意最後的決議,妳還把賴
: 惠員委員抓出來打,還加入這個假議題的政治操作,妳就是惡意!如果妳完全看不懂立法
: 院的這些程序代表的意義,妳就是阿中說的:妳根本不懂?」
: 至於蔣萬安,管碧玲再指,「不必懷疑,就是惡意」,在審《醫師法》修法的時候,蔣萬
: 安正在隔離,視訊質詢時一個字都沒有提到替牙醫師講話的事,審法案跟附帶決議的時候
: ,也沒有再上線,等於不在線上、沒有關心,直到10月4日才發文給衛福部表態,「他完
: 全了解完全懂,沒想到卻製造恐慌,還惡意陷害陳時中,完全不談事實的真相。」
: 管碧玲強調,對於「波波」的問題,陳時中是把關的人,是提出《醫師法》修正案把關的
: 部長,審法案的時候,這個氛圍是衛福部被立法委員威脅,威脅的過程都有錄影,事實俱
: 在,衛福部是「被威脅」的一方,民進黨團是苦口婆心「搓掉」提案的一方,白白布要染
: 到黑,這不只是惡意,其實是幾乎算是惡毒了,「現在,威脅的委員、提案的委員都躲起
: 來,讓陳時中無辜被打,讓他們黨的候選人,狠狠的修理陳時中,好漢做事不敢當,阿中
: 就這樣被踐踏了!」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https://reurl.cc/0XV7y9
: 6.備註:
: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
https://pse.is/4kcpzx
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https://pse.is/4hyage
裡面的附帶決議如下
(六)通過附帶決議五項:
1.近年國外學歷通過國考牙醫師一階考試等待臨床實作選配分發之人數逐年提升,然近年
每年公告分發名額僅 50 人,現行等待分發者,需等待之時程最長恐逾 10 年,實不利
社會專業人力之有效運用。衛生福利部本於牙醫師人力管理之責,應規劃適當之人力彈
性運用機制,例如:投入偏遠鄉鎮服務、長期照顧領域之長者口腔照護工作,或身心障
礙特殊需求領域服務等,使現行等待臨床實作選配分發之專業人力,儘速得到妥適安排
,以利未來國家牙醫人力之運用。爰此,要求衛生福利部於修法通過後 5 個月內,邀集
牙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牙醫院校、教學醫院牙科部主任等,盤點師資、硬體、病人量
、訓練課程、區域市場需求,研訂可提供國外牙醫系畢業生通過第一階段國考之實習名
額,以保障實習品質,並儘速妥適安排。
提案人:吳玉琴
連署人:邱泰源 賴惠員
2.對於 106 年 1 月 1 日公告施行之「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近年
有多位國外學歷醫學生報考國內醫師考試時,面臨學歷採認困境,不得報考醫師國家考
試,且無法申請教育部之學歷甄試。請衛生福利部於「醫師法」第四條之一修正三讀後
,於3 個月內進行「醫師法施行細則」條文修正,並偕同教育部及考選部研議相關配套處
理機制,儘快解決現行學歷採認之爭議。
提案人:吳玉琴
連署人:邱泰源 賴惠員
3.依 106 年 1 月 1 日公告施行「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後,截至 111
年上半年持國外學歷報考國内醫師考試,經考選部審查約有 40 位因未符合該採認原則
第五點第九款:「非經一般常態招生或入學管道」,而認定其國外學歷不予採認,不得
報考醫師國家考試,且無法申請教育部之學歷甄試。請衛生福利部於本(第四條之一)
條文修正通過後,依該條文第三項授權規定,於「醫師法施行細則」條文修正,並偕同
教育部及考選部研議相關配套及處理,以解決現行學歷採認相關爭議。
提案人:賴惠員 陳 瑩 邱泰源 劉建國
4.請衛生福利部,於本次「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三讀並經總統公告後:
(1)應立即停止原 105 年 12 月 30 日發布之「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
」適用,並回歸「醫師法」之適用認定,針對 106 年 1 月 1 日至本法訂定之落日
期間就讀,後以持美國、日本、歐洲、加拿大、南非、澳洲、紐西蘭、新加坡及香港
等地區或國家之學歷報考者,儘速於 3 個月內做出合理之措施,確保其參加考試之
權益。
(2)針對目前持外國學歷報考醫師、牙醫師國考第一階段合格者之臨床實作須長期排隊等
待之狀況,儘速紓解改善,使其醫師考試所有階段順暢,便於投入國人醫療照護。
提案人:賴惠員 陳 瑩 邱泰源 劉建國
5.以國外學歷參加醫師考試者,於教學醫院臨床實作之時數,應與國內醫學院學生一致。
提案人:陳 瑩 莊競程 邱泰源 劉建國
案由:關於國人於中華民國 106 年 1 月 1 日後赴九大地區國家就讀大學、獨立學院醫學
系、牙醫學系畢業返國應醫師、牙醫師考試資格認定爭議,及已通過第一階段國家
考試後等候實習分發時間過長等問題,爰建請衛生福利部研議於本法修正通過後四
年內解決實習問題。
提案人:曾銘宗
連署人;蔡壁如 柯建銘
案由:有關醫師法第 4 條之 1 修正草案第 1 項第 2 款(落日條款)期限為中華民國
111 年 12月 31 日以前已於該國家或地區之醫學院、校入學。惟考量各國教育學制
及入學申請程序之差異,致取得入學通知與註冊入學之時間落差,基於信賴保護原
則,爰要求衛生福利部於修法通過後,應邀集教育部及考選部儘速修正醫師法施行
細則並明文規定,該落日期限所指之入學,包括取得入學許可。
提案人:曾銘宗
連署人:蔡壁如 柯建銘
現在感覺選舉到了
遇到爭議就開始甩鍋了
還可以看有沒有表決名單之類的啦
就看有沒有人要查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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