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端族補打疫苗 指揮中心:無須專家討論

作者: zainc (念湘)   2022-10-19 12:10:19
高端族補打疫苗 指揮中心:無須專家討論
2022-10-19 02:54
聯合報/ 記者楊雅棠、許政榆、侯俐安、鄭媁、林縉明、歐陽良盈/台北報導
針對國內一百多萬名接種高端疫苗的民眾,無法入境日本。指揮中心正研議「補打方案」
,發言人莊人祥昨天表示,接種高端的民眾若加打其他廠牌疫苗,屬於政策規定,無須經
過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專家討論,目前朝向開放民眾加打的
方向,但須考量之前曾接種的疫苗劑次、需要加打的部分,尚在簽核中。
至於審計部「疫苗採購執行情形專案查核報告」,直指高端疫苗多次延遲交貨,衛福部以
「密件」封存疫苗採購合約卅年。
國民黨立委李貴敏昨質詢,衛福部已釐清高端保密期間只有五年,審計部卻堅持衛福部稱
卅年。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公文保存卅年,跟契約內容保密卅年,這是兩回事」;衛福部長
薛瑞元也說,「我們沒有跟審計部說保密卅年」。
6.備註:
審計部說衛福部保密30年,衛福部長講沒跟審計部說保密30年,一定有一方說謊,是不是
哪個小公務員要出來坦了?
附上審計部的說法
獨/疫苗採購封存30年 審計部:應公開採購執行情形
2022-10-12 16:41 聯合報/ 記者王寓中/即時報導
審計部「COVID-19疫苗採購執行情形專案查核報告」曝光。針對衛福部將疫苗採購合約封
存30年,並被列為機密檔案,審計部報告指出,衛福部疾管署歷次疫苗採購之簽辦文件,
均未見採購價格分析資料或依據,且部分採購文件保密期限長達30年以上(至140年始解密
);應研議於不違反保密條款下,適時公開疫苗採購執行情形,讓採購資訊公開及透明。
審計部這份查核專案報告是在今年8月5日發文立法院,根據最新印發曝光內容,查核報告
明白指出,衛福部辦理國外廠商COVID-19疫苗購作業,於簽辦時未載明採購依據條款規定
,或雖載明依政府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規定瓣理,卻未敘明招標及決標規定中因緊
急處置得不適用之條文,「與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未符」。
特別採購招標決標處理辦法第5條規定,機關辦理採購法第105條第1項第2款之採購,應先
確認人民之生命、身體、健康或財產遭遇緊急危難,且該採購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
核准確有緊急處置之必要。前項核准文件應記載採採購法招標及決標規定中因緊急處置得
不適用之條文;其未記載者,仍應適用採購法之規定。
審計部報告並指出,疾管署歷次採購之簽辦文件,均未見採購價格分析資料或依據,且部
分採購文件保密期限長達30年以上(至140年始解密)。
審計部認為,疫苗受限於全球供需失衡及賣方市場情形下,合約條文內容、品質管理及履
約監督作業等均與採購契約範本規範有別,以現行傳染病防治法尚無排除政府採購法之適
用,惟疾管署採購國外 COVID-19疫苗未能完全遵循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易引發外界對
於相關採購合法性、合理性或公平性等之質疑。
審計部表示,為完備法制規範,衛福部允宜督促疾管署借鏡國際及我國疫情期間辦理實務
經驗,研議適切辦理方式,除適時會商政府採購法令主管機關工程會於傳染病防治法,增
訂緊急採購相關規範,並進一步建立合宜採購程序與機制,俾供嗣後新興傳染病發生,需
緊急採購疫苗時有所遵循,並使採購合法性得受公評
審計部並明確表示,衛福部應部另研議於不違反保密條款下,適時公開疫苗採購執行情形
,以增進採購資訊公開及透明。
衛福部在報告中提出的查復意見指出,我國政府採購法訂有緊急採購機制,然其品質管理
與履約監督作業等條文內容及採購契約範本,尚有未足以因應商業現實及市場交易彈性之
虞,致疫苗採購因緊急情形相關簽辦文件有所缺漏。未來將更謹慎遵守採購相關規定,齊
備各項文件,使程序更加完備,並將參酌 COVID-19疫苗採購經驗及相關建議,作為傳染
病防治法修法方向之考量。
至於疫苗採購文件保密30年,衛福部仍主張,除合約保密事項外,衛福部已將採購疫苗到
貨數量透過新聞稿方式即時供民眾知悉,且疫苗使用情形亦每日公布於疾管署網頁提供外
界參考等。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668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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