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絕無8成雷同可能」 委任律師分析高虹安

作者: zainc (念湘)   2022-10-05 22:58:38
「絕無8成雷同可能」 委任律師分析高虹安論文引用合法
2022-10-05 21:12 聯合報/ 記者郭政芬/新竹即時報導
https://udn.com/news/story/122682/6665112
有關民眾黨新竹市長參選人高虹安美國辛辛那堤大學博士論文使用資策會期刊論文一事,
眾勤法律事務所律師黃俊穎今天提出法律意見強調,高虹安博士論文為原創,符合該校規
定的畢業標準,且其博士論文共113頁,但她在資策會期間所發表的相關論文只有6頁,所
以絕無8成以上與該期刊論文雷同的可能。
黃俊穎分析,依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為報導、評論、教學、研究或其他正當目的之必要
,在合理範圍內,得引用已公開發表之著作」,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撰寫基於研究目的,在
合理範圍之內,引用資策會已公開發表之著作,應符合前述規定。
同時,黃俊穎指出,高虹安論文引述資策會期刊部份,完全符合著作權法的規定,一來其
博士論文撰寫是基於研究目的,屬合理使用範圍,且她所引用資策會的期刊論文,也是高
虹安本人作為第一作者,具有最大原創性,並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人格權,其博士論文應
無侵害資策會著作財產權之虞。
「眾勤法律事務所」經研究後,提供5點法律意見:第一、高虹安博論全為原創,且經口
試及格,符合辛辛那提大學論文規定及博士標準;113頁的博士論文中,高於資策會期間
發表的期刊論文單篇僅有6頁,依比例絕無具有8成以上與該期刊論文的雷同可能。
第二、依據《著作權法》第52條規定,高虹安博論撰寫是基於研究目的,在合理範圍,且
是引用資社會以公開發表的著作,符合規定;第三、根據《著作權法》第65條第1項及同
法第65條第2項,高虹安使用自己在資策會期間發表的國外期刊,為非營利性目的,且引
用篇幅與博論全文相比,比例極低。第四、高虹安為其資策會期刊論文的第一作者,具有
最大的原創性,依《著作權法》享有著作人格權。
第五點為該事務所總結,指出高虹安的博士論文為非營利性的原創著作,並基於學術研究
目的,並於必要的合理範圍內合理使用資策會期刊論文,故高虹安的博論應無侵害資策會
著作財產權之虞。
6.備註:
搜尋了一下新聞裡的眾勤法律事務所律師黃俊穎,看起來似乎是熟悉商業領域的律師,
看不出政黨傾向,現在側翼滿天飛的現況,突然冒出一個專業人士的發言,我開始習慣
先估狗一下背景了~ = =
專長領域:
.商務投資諮詢及股權規劃
.商務訴訟及紛爭處理
.新興商業及服務模式諮詢
.智慧財產權管理諮詢及訴訟
.營業秘密管理制度建置
.民刑事及行政訴訟
.兩岸訟爭事件協調處理
資格:
.台灣律師
.新竹律師公會科技律師培訓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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