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打人還要告傷害!三重分局:雙方均有

作者: pili012140 (mike)   2022-10-05 22:30:51
※ 引述《yuan1205 (yuan)》之銘言:
: 提告就算是個人行為好了
: 完全想不懂這個警察提告的動機跟目的是什麼
: 想讓黃民有前科嗎?
: 這案例就算是無法構成正當防衛好了
: 八成也是緩起訴 或緩刑 不太可能進去關
: 警察想提告獲得賠償嗎?
: 他都不知道要賠多少了
: 不去跟人家和解還在那邊告
: 我看越告賠越多
: 反之 現在輿論風向都燒成這樣了
: 他的長官都被他搞的灰頭土臉了
: 如果他不擔心他自己的考績就算了
: 這個警察提告等於是繼續火上加油
: 這個警察以後也不用想當大官了
: 哪天當了大官 又被挖出現在這檔事
: 社會大眾還會容許他當官嗎?
: 這件事情已經燒了非常多天
: 大多數的危機處理新聞性都1-2天而已
: 這件事反而越燒越旺
: 實在搞不懂這個警察提告的目的是什麼
: ※ 引述《taiwan08 (save the one for all)》之銘言:
: : 警打人還要告傷害!三重分局:雙方均有受傷...無法干涉同仁提告
: : ETtoday新聞雲 記者陳以昇/新北報導
: : https://i.imgur.com/3yOeFpf.jpg
: : ▲三重員警在地上與黃男發生扭打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 :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員警日前在埋伏逮捕通緝犯時,誤認一名黃姓
: : 民眾為當事人,雙方發生拉扯扭打,過程中造成黃男受傷,事發後,警局對
: : 2警及所長做出懲處,並9次向受傷黃男慰問致歉,無奈在第一次和解時無共
: : 識,黃男今在2立委陪同下開記者會,痛罵警方行為。三重警方表示,案發當
: : 時雙方均有受傷,同仁以私人立場提出告訴,分局無法干涉,將在12日做第
: : 二次調解。
: : 事件發生在上個月(9月)20日晚間9時許,三重警分局永福派出所2名身著便
: : 服員警,埋伏要抓41歲李姓通緝犯時,誤認路過的54歲黃姓男子為通緝犯,
: : 出手要將黃男帶回派出所,黃男以為遇到歹徒,極力反抗,遭警過肩摔壓制
: : ,黃男頭部遭重擊導致耳內出血及撕裂傷。
: : ▼三重員警在過程中也受傷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 : https://i.imgur.com/mLG5eNH.jpg
: : 事發後,三重警分局坦承「抓錯人」,第一時間由副分局長公開向受傷民眾
: : 黃先生及社會大眾致歉。針對警員疏失部分也主動函送新北地檢署偵辦,並
: : 將2員警從重記過調職、所長連帶處分;警政署也派督察室張榮興主任,並由
: : 新北市警察局長黃宗仁陪同向黃民致意,表達關懷和絕對會秉公處理的立場
: : 。
: : 黃男與三重警分局曾開調解會,但卻在賠償金部分沒有共識;今(5日)黃男
: : 由2名立委陪同下召開記者會,邱顯智立委痛批警察執法過程不僅有失專業,
: : 也違反法律規定警察執勤時要出示證件或表明身份,黃先生請鄰居報警,兩
: : 位便衣不僅沒穿制服,更沒有表明身份,黃先生當然可以拒絕在場兩人行使
: : 職權。
: : 邱顯智更拿出一張紅色招領單,邱批評,社會大眾清楚這是警察暴打人民,
: : 但警察還對民眾提告,「今天黃先生收到傳單要領偵查傳票,說是犯了傷害
: : 罪,警察打人民最後變成人民傷害警察,是這樣處理的嗎?」
: : 三重警分局回應表示,案發當時同仁與黃男因拉扯,雙方均有擦挫受傷,同
: : 仁以自己私人立場提出告訴,有關此部分係屬當事人權益,分局無法干涉,
: : 僅能儘量協調雙方平和調解,讓事件圓滿達成共識與諒解,警方從事發迄今
: : 已向黃民關懷慰問9次,當事員警並已於9月29日主動至調解會申請,將在10
: : 月12日進行第二次公開調解,希望能盡速取得當事人諒解,達成共識和解。
: : ▼黃姓受害者出面控訴三重警暴行。(圖/記者杜冠霖攝)
: : https://i.imgur.com/ndTskBs.jpg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21005/2352060.htm
: : 還敢吉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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