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靚房仲載男同事「飲料遭下白粉」卻告不成

作者: zxc2331189 (CCSS)   2022-10-04 15:52:59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張議晨
3.完整新聞標題:
靚房仲載男同事「飲料遭下白粉」卻告不成 警察律師教自保
4.完整新聞內文:
高雄黃姓女房仲開車載黃姓男同事出門,結果要就口時發現飲料遭黃男「偷加料」,黃女
蒐集粉末報警,告黃男強制罪。但粉末未驗出毒藥物反應,且重量僅0.6公克,無法進一
步檢驗成分,因罪證不足,不起訴處分。
曾任派出所長、律師郭晏甫指出,黃男行為使黃女對飲料產生疑慮,已構成毀損,還可要
求黃男賠償損失、精神慰撫金,只是強制罪已獲不起訴,因屬同一人、同一事實,有不起
訴效力問題,但強制罪、毀損是法律適用問題,黃女仍可提再議,爭取權益。
檢警調查,今年4月13日晚間8時許,黃女載黃男拜訪客戶,坐在右前座的黃男卻趁機在黃
女飲料中加入不明粉末,黃女就口時發現杯原有粉末,裝作不知情繼續上路,沒料黃又再
飲料裡偷倒粉末。
黃女等黃男下車後,傳訊質問黃男在飲料裡加了什麼,黃男卻打哈哈帶過,「那是3年前
在大溪老街買的亞麻籽,可以養顏美容,不知道有沒過期」,還稱「如果有怪味,可能就
是過期了」
事後黃女蒐集車上粉末,對黃男提告強制罪,檢方偵查時,黃男辯稱粉末是亞麻籽粉,可
以養顏美容,他自己也有再吃,他想說跟黃女交情不錯,就把剩下的最後1包給他試用,
只是當時可能「被鬼附身」,才會加入黃女飲料裡。
案發後,警方將黃女蒐集的粉末送往凱旋醫院化驗,未驗出毒物反應,檢方偵查時,也依
職權徵詢高雄醫學大學、衛生局及民間檢驗公司,但醫院、衛生局等僅提供毒物檢驗,若
要鑑定成分,因扣案粉末量僅0.6公克,無法進一步檢驗,最後因罪證不足,不起訴黃男

飲料遭偷加料事件層出不窮,郭晏甫以警察實務經驗提供女性自保方式,他指出,若懷疑
飲料、餐點遭參雜不明粉末,除保存粉末外,飲料、餐點也應保留一份,因飲料是液體,
相較粉末而言,更好驗出可疑成分。若現場完整且還有證據,則應立即報警,由鑑識人員
到場採證,避免檢體受汙染,影響刑事偵辦。
高雄市婦幼隊表示,防止被下藥,切忌不碰已開封或離開過視線飲料食物,若察覺遭人下
藥,若發現得快,可喝大量的水催吐,若出現頭暈無力,則把握最短時間向可靠人求助。
婦幼隊說,任何藥物都有副作用,不知道藥物劑量和成分時,醫院可提供醫療照護,同時
留下紀錄,能掌握的證據越多就越有利,盡速求助警方協助。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0/6658583
6.備註:
沒毒就無罪了 八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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