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叫派出所長「菜鳥」 2萬5千元飛了

作者: callhek (沒錢住帝寶)   2022-10-01 09:35:34
※ 引述《ytkuang (歪踢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陳賢義
: 3.完整新聞標題:
: 叫派出所長「菜鳥」 2萬5千元飛了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東54歲張姓男子因被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被派出所通知領取通知單,心

: 不甘的前往,簽名時脫口而出辱罵年輕所長「菜鳥」,所長覺得職責及自尊心受辱提告

: 台東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侮辱公務員罪,處張男拘役25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千元折

: ,2個字2萬5千元就飛了。
: 被通知到所領取違反通知單,張男「面臭臭」入內,黃姓所長順手當面交予簽名,未料

: 遭辱罵「菜鳥」,告誡後提告。張男到庭辯稱,所謂的菜鳥是說所長很年輕,不是要侮

: 他的意思,如果被認為這樣有侮辱公務人員他就承認,他有說這些話,但沒有侮辱的意

: 。
: 法官認為張、黃2人應不相識,當下情境單純是員警為執行公務而進行相關行政程序,

: 無嬉鬧之情,衡情也無以菜鳥等語開玩笑的可能。其次,稱某人年輕,一般人通常不會
使
: 用該帶有蔑視、貶低、嘲笑意味的言語,只須直白的稱對方年輕、年少、年輕人、少年

: 等即足,並無以「菜鳥」形容的必要,況沮張男已54歲,智識正常,有一定社會經驗,

: 了解菜鳥的意義及判斷用語的適當使用時機,明顯推諉卸責。
: 法官酌量張男未能體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乃代表國家行使公權力,應予尊重,於

: 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影響社會秩序及公權力的執行,蔑視公務員的執法尊嚴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75448
: 6.備註:
: 戲稱剛進入一個新環境而對諸事不熟的人。
: 如:「他十分照顧新進的菜鳥,廣受大家敬重。」也稱為「呆鳥」。
嘻嘻你們注意啊,我已經登入2千8百次了啊
以後你們再說我「菜」的話,小心被我吉嘿。
已經有人被法院認証了,再不注意一點,錢錢會飛走的^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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