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可以大膽用槍了!《警械使用條例》三讀 

作者: smalltwo (獎金獵人)   2022-09-30 17:29:11
※ 引述《samok (記者只會抄公社低卡記錄7)》之銘言:
: ※ 社論特稿都不能貼!違者刪除(政治類水桶3個月),貼廣告也會被刪除喔!可詳看版規
: 記者 林恩如 報導
: 發佈時間:2022/09/30 15:02
: 最後更新時間:2022/09/30 15:19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2/08/24/20220824080200-21a46ea5.jpg
: 警械條例朝野達成共識,警察遇4緊急情況可直接開槍。(圖/TVBS)
: 先前台南殺警奪槍案震驚全台,內政部長徐國勇第一時間也宣布要警員「大膽用槍」,後
: 續第一線警察用槍時機、警械使用、外役監管理及死刑存廢等議題引發討論。各界關注攸
: 關警察用槍時機的《警械使用條例》修法,今(30)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朝野達成共識
: ,警察人員在4種情況下,得以不需先對空鳴槍,直接射擊。
根本全是屁
真出了事情還是會被告翻
要解決這問題只有需要增加一條規定
經警告仍不聽從員警指示者,遭受的傷害時,員警一律免除刑責
簡單來說就是執行勤務時
只要喊過
"別動!再動我就開槍了!"

"對空鳴槍示警"
之後還移動試圖抵抗時,被員警開槍打死,員警也可免除其刑
加上這點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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