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被控偷200元耳機 收判決書隔天陳屍百貨

作者: s5869157 (肥皂泡的世界)   2022-09-29 21:10:32
其他部分不予置評
單就你所說的為何不採取更輕微的裁決
否認犯罪還想要輕判啊
我覺得啦
被告就該要好好認清楚
你的辯解在法律上是你的權利
但賭輸了 被判有罪就認賭服輸
沒有那種否認犯罪還想要獲得輕判的
這樣承認犯罪的人不就是白癡?
一審法院案件塞車就是這個原因
一堆人在一審就是賭看看可不可以判無罪
反正判有罪 上二審再來認罪獲得輕判
我覺得坦誠的就該輕判
否認的就刑度給他催下去
這個判4個月 剛好而已
※ 引述《Assisi (Francesco d'Assisi)》之銘言:
: https://reurl.cc/xQMXqZ
: 判決書如上
: 我國刑法認定時應採無罪推定
: 刑事訴訟法 第 154 條
: 1. 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2. 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
: 這法條相信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法官 羅子俞
: 應該很清楚才是。
: 這件案子採用的證據如下
: 1. 全家超商草狀元門市店長林宇富 的證詞
: https://goo.gl/maps/4pK9TCqcFQ8zHgxx7
: 案發當天清點貨品時發現少了一副耳機,價值 299 元。他看了監視器,發現有男子
: 下午三點半出現在店裡,買咖啡時順手牽羊摸走了耳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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