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蹭5星飯店熱度?部落客截公關私訊PO網

作者: ohfly (Traveling)   2022-09-26 16:34:0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王捷
蹭5星飯店熱度?部落客截公關私訊PO網:這麼大飯店還討照
美食部落客S男到台南五星酒店的香格里拉,拍下VIP樓層公共休息空間「玻璃穹頂」的照片,飯店公關私訊詢問,想在官網轉貼,S拒絕後把私訊內容PO在限時動態,還加註文字「這麼大的飯店還要跟別人要照片」,有飯店業者私下酸,蹭五星招牌凸顯照片的價值。飯店指出,是為記錄消費者體驗,才轉貼消費者照片,這是常態且會經過消費者同意。律師洪銘憲說,以著作權來說,有徵求作者授權,才是正確的法律觀念。
S男在IG上有3萬多粉絲,常拍出好看的美食照片,並公布自己的聯絡方式,表示歡迎各界談攝影合作,前幾天他拍下「穹頂」的照片,被飯店公關在IG上搜尋到,因為「穹頂」是飯店招牌,效仿古羅馬萬神殿,透過引入自然光線的,改變建築內部的氛圍,會因天氣、時間的不同,會有不同的光影;S拒絕公關請求,還回了一個愛心符號。
對飯店來說,引用照片也常被消費者拒絕,所以沒有放在心上,不過隔了幾天卻發現S男把私訊對話公開PO網,並加註文字、放上一個從手指縫隙向外看的表情符號,引起飯店業者討論。
有業者認為,部落客很多亂象,有些部落客仗著網路人氣,半強迫業者配合,飯店業者有時為和氣生財,有苦難言,這次看到S男的行為,覺得很不妥,拒絕飯店使用照片,是拍攝者的權利,但公開私訊等於是拿飯店的招牌替自己的照片打廣告,這樣不曉得是否有構成侵權?
香格里拉飯店對此低調不回應,表示沒有要追究S男,飯店有專業的商業攝影,但也會蒐集消費者拍下的照片轉貼IG官網,是為了記錄消費者的體驗,也都會經過消費者同意,對私訊內容被公開一事,以後會更注意,避免衍生其他商業行為。
律師洪銘憲說,以著作權的概念來說,作者在完成創作的當下即享有著作權,曾有一件判決是攝影師提供了參考照給某公司,但某公司卻「二創」參考照,在沒有經過攝影師同意的情況下,把多張照片合成在一起,作為商業宣傳,並主張這樣的合成照也有著作權,但法官不接受這樣的辯解,主因還是公司沒有經過攝影師同意又使用照片,導致後來敗訴,所以無論公司行號還是個人,要使用他人的創作,就必須經過作者同意,才是正確的法律觀念。
https://news.ltn.com.tw/news/Tainan/breakingnews/4068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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