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李貴敏:法扶協助被告遠多於害人

作者: s870317 (少林搭棚法師)   2022-09-25 01:23:04
法扶協助被告比較多,是因為法律規定,
在特定類型的刑事案件,強制被告要請律師辯護,
請不起律師,或者死不請律師的被告,最後還是會有律師。
至於律師的來源有:
法院的公設辯護人(國家的律師,公務員)
義務辯護人(有跟法院報名的律師,律師費是法院給)
法扶(有跟法扶報名的律師,律師費是法扶給)
公設辯護人比日本製的壓縮機還稀少,像是案件量大的台北地院,
印象中不過也才三個,根本吃不完所有強制辯護的案件,
所以這些案件最後就會落到義務辯護人跟法扶手上,
這也是法扶協助被告的案件量會比協助被害人來的多的原因,
另外,我猜測立委應該只看被害人佔法扶全部案件的比例,
沒有扣掉消債事件佔的量,
消債是幫助債務人「清償」債務(清償結果應該會債權人X在心理口難開),
因為法扶規定消債事件不用審經濟狀況,
也就是即使今天郭董欠債要來申請,一樣有個免費律師,
所以消債事件幾乎由法扶,還有其他OOXX的代辦壟斷,
這也是法扶的大宗案件,如果扣掉這部分,還有民事、家事、勞工事件,
扶助被告案件的所占比例應該不會占那麼大。
至於法扶在其他案件的扶助標準上到底是寬鬆還是嚴格...嘛...見仁見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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