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tham (萬惡之城)
2022-09-24 08:14:47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
王長鼎/新北即時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偷拍小28歲女友更衣如廁沐浴1年多 男認錯辯:供自已欣賞
4.完整新聞內文:
張姓男子4年前與相差28歲小女友同居,為滿足個人私慾,不僅趁女友熟睡時偷拍私密部
位,還暗中在住處客廳及廁所裝監視器,將小女友更衣、如廁、沐浴影片存檔在電腦主機
裡,女友前年使用張男電腦時驚見自已竟是影片女主角,氣憤提告,新北地院日前依違反
少年意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刑4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北市張姓男子(46歲)於2018年6月交往相差28歲的小女友並同居,為滿足
個人私慾,趁女友熟睡而不能抗拒之際,多次以手機偷拍猥褻其隱私部位影片,更在客廳
及廁所內裝設監視錄影器,拍攝女友裸露胸部、臀部及生殖器的換穿衣服、如廁、沐浴影
片,並儲存於個人電腦硬碟和隨身碟內。
張男女友2020年3月初使用男友的電腦時,看到裡面存有許多不雅影片,驚見自已正是影
片中的唯一女主角,氣憤報警提告,新北警方持搜索票前往搜查,當場查扣儲存有不雅影
片的電腦主機、記憶卡、隨身碟及監視器等物品,警詢後依法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張男在檢警偵辦及法院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並已與女友及女友母親達成和解,新北地
院考量張男已有悔悟且無影片流入市面或對外散布,加上雙方已達成和解,日前依違反少
年意願使少年被拍攝猥褻行為電子訊號罪,判刑4年,仍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當新聞連結過長時,需提供短網址方便網友點擊
新聞網址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636607?from=udn-ch1_breaknews-1-0-news
6.備註:
※ 一個人一天只能張貼一則新聞(以天為單位),被刪或自刪也算額度內,超貼者水桶,請注意
※ 備註請勿張貼三日內新聞(包含連結、標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