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

作者: st305018 (十者)   2022-09-23 17:21:08
補充一下,
資策會如果敢提供給民進黨團,就可以對提供的人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事告訴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20條第1項:
非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利用,除第六條第一項所規定資料外,應於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
圍內為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為特定目的外之利用:
一、法律明文規定。
二、為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
三、為免除當事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上之危險。
四、為防止他人權益之重大危害。
五、公務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基於公共利益為統計或學術研究而有必要,且資料經過提供者
處理後或經蒐集者依其揭露方式無從識別特定之當事人。
六、經當事人同意。
七、有利於當事人權益。
第41條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他人之利益,而違反第六條第一項、第十五條、第十
六條、第十九條、第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依第二十一條限制國際
傳輸之命令或處分,足生損害於他人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
罰金。
現在高虹安沒同意,你民進黨團也不是國家機關,無權依法調閱,你他媽的跟一般人民沒什
麼不一樣,真以為這裡是左岸膩!
今天資策會敢把高虹安任職資料(個人資料)提供給民進黨,資策會直接違反個資法,支持
高虹安提告
資策會承辦人最好法條、理由想清楚,不會說幫民進黨助選是公共利益吧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是鬧著玩
勿謂言之不預
※ 引述 《Skyblueway》 之銘言:
: 行文資策會要高虹安資料? 柯建銘:未侵權說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
:
: 記者杜冠霖/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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