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桃園男打球結識未成年認當乾弟 露出本性

作者: zxc2331189 (CCSS)   2022-09-21 15:59:42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楊湛華
3.完整新聞標題:
桃園男打球結識未成年認當乾弟 露出本性威脅性交…遭判10年
4.完整新聞內文:
桃園市吳姓男子以打籃球、出遊方式結識國小、國中的少年,以乾兄弟互稱,以收回手機
、毆打、找黑道、等威脅少年與自己發生關係,還逼兩少年互相性交並旁觀;桃園地院依
3個強制性交罪判他有期徒刑10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30多歲吳男2009年至2016年陸續認識4名國小至國中少年,其中一名少年父親
還是他前同事,他先與少年們相約打籃球、出遊,還借手機給他們使用,彼此「乾哥、乾
弟」相稱。
據調查,少年們卸下心防後,吳男就漸漸露出本性,要求他們聽話,否則就威脅收回手機
、毆打或「叫黑道處理」、「帶去海邊泡水」;他2016年邀請其中2少年去宜蘭湯屋,趁
一人離開如廁時,要求另一人(案發時16歲)替他口交,遭拒後便出言恐嚇,因而得逞。
吳男同年夏天又邀17歲前同事兒子跟另名14歲少年,到自家租屋處玩,期間竟要求兩人相
互口交、肛交,兩人不堪恐嚇因而照辦,吳看了之後自己也加入,用同樣方式性侵兩人得
逞。
全案近年曝光,檢方認為他涉及5人、8起性侵案。吳到案後坦承認識眾少年,但否認有性
侵,辯稱會威脅是因為打球有爭執,提告少年都是球友,自己會約他們練球,有時較兇,
並質疑少年如果害怕,「為什麼他們長大還願意跟我出遊、打球、見面?這不合理。」
但受害少年也提出吳男傳訊紀錄,包括他曾恐嚇「再讓我講一次你就死定」、「定位再讓
我說我就打人」、「這種天氣泡海水應該很爽吧」;法官認為,面對相似事件美人應對方
法不同,不須是「典型受害者」,也非每人均能有充足支持系統可以傾訴,比對說詞後認
定他其中3案罪證明確。
法院審酌,吳男僅為滿足一己私慾,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犯後又矢口否認犯行,態度可
議,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有期徒刑3年6月,再依2個成年人利用少年故意
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各判4年,應執行10年。全案可上訴。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662676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6.備註:
某族群真噁 還想廢除刑法227 嘔嘔嘔嘔嘔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