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黃揚明評3Q陳柏惟被指「配合紅色勢力」

作者: pttOwO (pttbot)   2022-09-20 17:17:11
1.媒體來源:
udn
2.記者署名:
記者 王聖藜
3.完整新聞標題:
黃揚明評3Q陳柏惟被指「配合紅色勢力」 他3犯誹謗判刑
4.完整新聞內文:
名嘴黃揚明評論前台灣基進黨立委陳柏惟肇事逃逸案,媒體人曾韋禎指黃是「媒體敗類」
、「配合紅色勢力操作」,被訴誹謗;曾以言論自由抗辯無罪,台北地院審理不採,判曾
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說,曾於2016、2017年因誹謗罪判處拘役30日、20日確定,不思悔改再犯,他自陳是
網路媒體文字工作者,卻以個人推測貶抑黃,還加以謾罵。
法官認為,曾除損害黃的名譽外,無濟於社會議題的解決,並引起網友留言或加入謾罵,
反而滋生更多爭議,行為可議;曾辯稱登載的文字為言論自由,觀念錯誤,他犯後態度不
佳,未與黃揚明和解,依法量刑。
判決書指出,曾韋禎、黃揚明都是媒體人,曾因不認同黃的立場,2021年10月6日見黃在
Facebook就陳柏惟肇事逃逸案發表意見,當天下午3時,在個人網頁發表「黃某就是最可
恥的媒體敗類,這傢伙令人不齒的事蹟罄竹難書。這次就配合紅色勢力操作,斷章取義判
決書,2度影射陳柏惟酒駕,還逼宮柯文哲須罷Q;甚至拿簡肇棟當年的事來扯」。
此外,曾韋禎擷取黃揚明在個人網頁所發表文章的截圖,使不特定的Facebook網站得藉由
瀏覽曾韋禎的文章而知道指涉對象是黃揚明,不實傳述黃揚明有與中共勢力合作的情形。
黃揚明獲知後向台北市警南港分局提告,士林地檢署透過台灣高檢署將案件轉由台北地檢
署偵辦、起訴。
法院開庭時,曾韋禎否認犯罪,稱「其實陳柏惟只是肇事逃逸,沒有酒駕」,但因黃揚明
的惡意誤導,導致當天國民黨陣營、媒體全部罵陳柏惟酒駕。
曾韋禎辯,因為截圖的話不能複製、貼上,無法以圖搜尋到是何人發的,所以刻意使用截
圖的方式呈現黃偏頗的說法,是為凸顯事實、就事論事;曾還辯說,黃是台灣大姓,沒有
指是誰,沒有要攻擊黃,是黃對號入座。
法官認為,曾韋禎警詢、偵訊及審理時坦稱「臉書上所指稱『黃某』文章是從黃揚明臉書
上擷取而來」、「如果是彼此認識的人就會知道我是引用告訴人的文章」、「從告訴人截
圖,當然是指告訴人」,他辯沒指明黃,不能採信。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626746
6.備註:
濕地又被判刑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