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對話含硬上頂爆戳爆還拗清白 法官判人夫

作者: TyuzuChou (子瑜我老婆)   2022-09-20 06:19:45
查,被告乙○○明知被告甲○○有配偶,被告甲○○明知自己為有婦之夫,兩人間仍為逾
越正常朋友之男女關係交往,二人間並發生性行為,已如前述,且從原告所提之本件事證
,亦可看出被告二人之所為,確已導致原告與被告甲○○間婚姻關係之生變及破裂,其間
具有相當之關係,原告在精神上自受有相當之痛苦。本院審酌原告為高中肄業,兼職課後
才藝老師,月薪約為11,000至13,000元,110年度之報稅所得給付總額為0元,名下財產資
料共1筆,財產總額為0元;被告乙○○為高中肄業,於藥廠任職,月薪25,000元,110年
度之報稅所得給付總額為27,126元,名下無財產;被告甲○○為大學肄業,擔任停車場管
理工作,月薪30,000元,110年度之報稅所得給付總額為0元,名下無財產等情,業據本院
依職權查得之兩造稅務電子閘門財產所得調件明細表在卷可稽(見本院卷第91-96頁),
且經兩造陳明在卷(見本院卷第123頁)。復參酌原告與被告甲○○於108年間結婚,婚後
育有一名子女,被告二人之侵權行為之期間、態樣,對原告造成精神上痛苦之程度,暨被
告二人行為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認原告請求被告二人連帶給付非財產上之損害100萬元
,尚屬過高,應以減為25萬元為適當,逾此部分之請求,則無從准許。
其實比較好奇的是這一類新聞裏所寫的薪資、財產究竟是真是假
沒錢還能偷情?沒錢還能有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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