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驚悚畫面曝!重機新生高架追撞倒地 慘遭

作者: panex0845 (胖克思)   2022-09-15 06:51:29
我仔細重播事故影片數次,突然發現好像沒有人要為騎士的死亡負責?
第一台車:
匯入車道時左側有車故煞停禮讓,不用負責。
第二台車:
後方騎士未保持安全距離撞上,不用負責。
第三台騎士:
自己撞的自己負責
第四台車:
在碰撞機車之前,騎士早就已經向右倒地,
並不是因為撞到騎士才導致騎士向右倒。
簡言之,第四台車事實上碰撞的是機車本身並不是人,
要負責的是機車的損害,而不是機車騎士本身。
第五台車:
前方發生事故,向右閃躲不慎輾斃倒向右方的騎士,
我國刑法規定,稱過失者,是指應注意、能注意而不注意。
台灣車輛駕駛在左側,在物理上就不可能去注意前車右方地面狀況,
很難稱的上有過失。
講到最後,整件事情只有騎士需要為自己的生命負責?
有沒有八卦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