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廖老大喊冤又違法!律師指他「面試1問題

作者: realJume (巴毛兒)   2022-09-11 17:02:35
我是巴毛 我來打自己的臉了
詢問跟工作無關的隱私是要法沒有錯
但我金額寫錯了
應該是六到三十萬
是我一開始寫錯金額導致各家媒體也都引用錯誤
是我的錯 對不起QQ
※ 引述《Ho1liday (江湖唯有英雄志)》之銘言:
: TVBS
: 廖老大喊冤又違法!律師指他「面試1問題」可罰150萬
: 記者 王翊綺 報導
: 網紅廖老大(廖志賢)過往歧視孕婦發言被挖出,台中市勞工局也證實他去(2021)年

: 懷孕女員工投訴,私下緊急和解,他則在昨(10)日晚間直播喊冤,直呼被員工背叛:

: 下次麥假好人了啦!」然而其中卻提到面試時曾請新進女員工填寫「是否懷孕、計畫懷

: 」事項。對此,有律師直言此舉已經違法,可處以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 https://cc.tvbs.com.tw/img/upload/2022/09/11/20220911135143-d2558682.jpg
: 巴毛律師在臉書粉專,形容廖老大是「《勞基法》的活教材」,廖老大在直播裡面嗆聲

: 認為懷孕員工請假造成公司負擔,如果復職一定讓她去做最差的工作,甚至認為自己被

: 叛,明明員工面試時說沒有懷孕計畫,後來卻懷孕,資遣員工還被申訴。
: 對此,巴毛律師解析:「光是在員工面試的時候詢問是否有懷孕計畫,就已經違法了。

: 根據《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2項第5款,雇主招募或雇用員工時,「不得要求提供非屬

: 業所需之隱私資料」,除非是去應徵放射師之類會對胎兒有影響的工作,不然是否懷孕

: 有懷孕計畫,都屬於跟就業無關的隱私資料,雇主都不能在面試時詢問。
: 針對廖老大因員工懷孕而資遣員工,巴毛律師也點出這違反了《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1

: 第1項,「雇主對受雇者之退休、資遣、離職及解僱,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

: 」,一樣可處30萬到150萬的罰鍰。
: 此外,廖老大說若員工因懷孕請假,回來以後要把對方調離原本職務去當清潔工,甚至

: 言要將45K薪水砍成25K,更嗆聲勞工局「職務調動是老闆的權力」。對此,巴毛律師則

: :「當然是違法的!」員工來公司上班的內容,是在雙方應聘時就說好,也就是勞雇之

: 成立了僱傭契約,若要變動須雙方同意,《勞基法》第10條之1也規定了調職5原則,廖

: 大所言完全不符合任何一條。
: 「廖老大在直播裡面說自己是被員工背叛(說沒有懷孕計劃但懷孕),沒想到反而自曝

: 短,自爆在面試階段就已經違法!」巴毛律師直言,廖老大短短的直播,觸犯一堆勞資

: 關法律,「我去查詢琦玉集團發現還有其他違反勞資相關法律的紀錄」,截圖內容包括

: 犯《勞基法》第22條第2項「未依法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工資」,及《勞工退休金條例》

: 15條第2項「雇主未依規定覈實申報調整勞工退休金條繳工資」等。
: 最後,巴毛律師表示,館長久病成良醫,現在「誹謗罪」不但沒有念成「毀謗罪」,連

: 成要件都講得清楚:「希望廖老大被裁罰之後,也能痛定思痛,可以跟律師合作好好審

: 一下公司裡面的勞資關係跟規定,到底還有多少問題。」
: https://news.tvbs.com.tw/life/1903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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