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質疑「豬肉公主」賣萊豬判無罪 法官:誹

作者: direct (【強迫練鐵頭功】)   2022-09-08 09:48:11
這判決很有趣,說被告愚昧無知,還能順帶臭原告
毀謗罪要件只一為真實惡意原則
「依據所提供的證據資料,判斷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這是真實事件」。
如果符合就不成立
原告支持萊豬進口,卻沒賣萊豬
法官認為,被告看到原告的言論,認為她支持萊豬進口,一定也有賣萊豬,被告竟然不知
道這世上有這種言行不一致的人,所以是愚昧無知,無罪!
※ 引述《ytkuang (歪踢光)》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自由時報
: 2.記者署名:
: 張文川
: 3.完整新聞標題:
: 質疑「豬肉公主」賣萊豬判無罪 法官:誹謗罪不處罰愚昧之人
: 4.完整新聞內文:
: 有台北市「東門市場豬肉公主」封號的網紅作家張采婕,去年因公開支持開放萊豬進口

: 策,遭網友曝曾是立委林昶佐競選團隊成員,劉姓男網友到她的臉書粉專發文質疑:「

: 尿那麼挺萊豬,妳賣的一定是萊豬!」張采婕提出她肉攤的台灣豬品認證,控告劉男加

: 誹謗和妨害信用罪;台北地院雖認定張采婕並未賣萊豬、劉男言論雖無知可笑,但沒有

: 實惡意,「誹謗罪只處罰惡人,不處罰愚昧無知之人」,判無罪。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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