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國中少女與情郎「激烈車震」 血流不止暈

作者: akway (生活就是要快樂)   2022-09-03 17: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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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
3.完整新聞標題:
國中少女與情郎「激烈車震」 血流不止暈倒送急診曝光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陳姓男子於2019年於網路認識國中女學生小芳,兩人約會後,
陳男開車載小芳,於苗栗縣公館一處停車場內「車震」,可能太激烈,小芳下體撕裂傷而
血流不止,陳男先開車把小芳載到汽車旅館沖洗,小芳不但持續出血,還在沖洗時暈倒,
陳男被嚇到,將小芳送到醫院急診,醫師與護理師察覺有異而報警,小芳之母怒告性侵害
,法院依與未滿14歲少女性交罪,判處陳男徒刑3年10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於2019年於網路認識小芳(化名),兩人交往為男女朋友,同年8月6日
凌晨,陳男開車載蹺家的小芳,以及小芳的女伴小茹、男伴小丁(皆化名)夜遊,陳男於
凌晨0時許,先支開小茹、小丁後,他與小芳在停車場內「車震」,可能「連結」太激烈
,小芳下體撕裂傷而出血不止。
陳男見狀,先載著小芳與小茹、小丁,入住汽車旅館,讓小芳沖洗下體,卻小芳仍持續出
血,還在沖洗下體時暈倒,陳男可能嚇到,當天清晨5時許,把小芳送醫,此時小芳已流
血至少3個小時。
小芳於醫院急診時,醫師診斷小芳傷勢頗嚴重,陰道壁撕裂傷、子宮頸左側新撕裂傷、陰
部新撕裂傷、出血,懷疑尚未年滿14歲的小芳被性侵害,通報警方後轉告母親,其母怒提
性侵害告訴,陳男否認與小芳發生關係,但苗栗地方法院一審不採信辯詞,判刑陳男3年1
0月,他上訴二審。
陳男於台中高分院二審時,仍全盤否認與小芳發生關係,他宣稱,與小芳發生關係的人,
是一位名叫「楊柏生」的男子,是小芳故意誣指他。
法官認為,戶政系統查不到「楊柏生」之人,且陳男自承與「楊柏生」認識長達5年,卻
完全無法提出「楊柏生」任何資料可供查證,顯示陳男辯詞不足採信,維持一審的3年10
月原判,可上訴最高法院。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47002
6.備註:
真的壞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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