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租13帳戶洗錢!人頭咬林姿妙律師下指導

作者: br06 (烤聲)   2022-08-27 00:00:38
1.媒體來源:
自由時報
2.記者署名:
蔡昀容
3.完整新聞標題:
租13帳戶洗錢!人頭咬林姿妙律師下指導棋 檢另案偵查
4.完整新聞內文: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政府與羅東鎮公所涉弊,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嫌偽造文書、
貪汙收受不正利益、財產來源不明、洗錢罪嫌遭起訴,其中,檢方認定,林姿妙租借多個金
融帳戶,累計7844萬元金流無法交代來源,涉嫌洗錢。據悉,宜蘭地檢署查到,池家提供13
人頭帳戶,池家偵訊時供稱,林姿妙律師建議用「循環借貸」等說詞回答檢廉,認為有違法
疑慮,對此另分案調查。
起訴書指出,林姿妙2010年3月擔任羅東鎮長、2018年12月擔任宜蘭縣長至今,除了每月3萬
元租金收入及每月薪資約15萬元,並無其他收入,7844萬元金流無合理來源,與收入顯不相
當。
自洗錢防制法修正施行日2017年6月28日起算至2019年10月16日,林姿妙借用至少26個金融
機構帳戶,約定依據每次存入、領出之現金數額,支付1%至3%不等的對價,以此租用或無
償借用人頭帳戶。
人頭帳戶中,其中13個屬於池家人所有。林姿妙說,她只認識其中1名池男,是丈夫林明正
的朋友,她向池男聯繫,借貸200萬元,其中50萬元是重複借貸,由她開票償還,再請助理
張桂綾拿現金存到她的甲存帳戶後,由池男一方將支票兌現。
池男說,家裡金錢都由妻子負責;池妻則說明,池家僅提供13個帳戶供林姿妙洗錢過水,每
次收取過水費,但未從借錢給林姿妙。
池妻說,林姿妙1月13日被檢廉調查後,「林姿妙律師」告知她,「錢是林姿妙的,不是你
們的錢,你們的帳戶只是拿來過水的」,要求她提供交易明細,方便製作陳報狀予地檢署;
「循環借貸」確實是律師2月、3月間告訴她的,她自己想不出來「循環借貸」這個詞。
宜蘭地檢署23日偵結起訴林姿妙、張桂綾等共15人,據了解,由於偵查期間有證人指稱,林
姿妙的律師疑似有教導證人應訊等行為,檢方另行分案,要調查律師的行為有無違法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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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37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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