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警開槍規定鬆綁 2情況不必寫報告

作者: sanae0307 (戰艦神通)   2022-08-24 23:29:28
槍還是有弱點,就是前置動作的拔槍和開保險瞄準早就浪費黃金時間,在近距離被突然發難
的犯人拿刀刺根本來不及射
7公尺內的近距離下,水果刀才是大殺器
握住槍管拿槍托用力砸暴徒的頭還比較快
與其這樣,為什麼不鬆綁警棍的使用時機甚至配短刀呢
像是只要自身或人民有受到立即暴力威脅之虞
可以直接拔警棍和槍托尻犯人,以保護週邊人民安全不受侵害為最高指導原則
對反抗到底的暴徒,可以直接打到失去意識
對頭部攻擊也不視為警察有殺人之故意
可以自己想想,是用槍的解鎖程序快
還是從腰間抽出警棍直接抽下去比較快?
甚至我覺得可以給警察配備水果刀之類的短刀
或者是美軍德軍的戰鬥匕首用在近身格鬥
只要不桶直接致命部位都算正常使用警械
近身戰遭遇戰用刀還比較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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