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2警殉職後 基層喊心寒:警械條例修正躺2

作者: su27 (su27)   2022-08-24 12:23:08
應該立法警員得配戴紀錄器
嫌犯持有槍械刀械就能拔槍喝止
此時嫌犯有攻擊動作或向前邁進一公尺
就能開槍
並且成立基金
符合上述用槍條規範
出事所有費用由基金會承擔
最後趕緊將淡水富商殺人那個死刑犯趕緊槍斃
吠犬團體就是他家養的
引述《wizardfizban (瘋法師)》之銘言:
: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 這才是重點吧
: : 警察會怕開槍後果
: : 那是因為開槍後要寫報告就算了還要被告要賠償
: : 那很簡單啊
: : 就問各位鄉民
: : 你支不支持警察開槍打死嫌犯或傷害嫌犯後
: : 不需要負起任何賠償責任
: : 問題是
: : 多數人會認為警察開槍打死嫌犯跟傷害嫌犯完全不會被告或賠償嗎?
: 你這說法太故意了....
: 人民支持的是嫌犯反抗而且有危害性時可以用槍,不用負責任。
: 要不然對方都拿刀對警察衝過來了,警察還得在那想能不能用槍。
: 又或著有對民眾造成危險性的行為時,警察還得想讓他跑了比用槍更安全。
: 這樣才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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