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卦] 若要檢討用槍時機,應該先檢討法官吧

作者: vincent0965   2022-08-23 13:21:15
幾年前有個海陸護妻把小偷打死的事情
我就跟我法律系的朋友說:
“這樣判決太扯,明明對方才是罪犯,居然還要賠償?”
沒想到我朋友居然說:
“因為法條就是這樣規定啊! 而且你怎麼確定那個海陸的沒有想要殺人的意圖? 給他過
失殺人算很好了!”
哇靠!檢討被害人不夠,還要在其他地方給他穿小鞋啊?
讀法律的、判案的,整天琢磨法條的字句跟過去判例,雖然不能說錯,但法律需要與時俱
進不斷修正,而且應該更考量人性。
過度替加害人設身處地只是給受害者難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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