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介法遭「懶人包」誤導?!律師梳理「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2-08-23 00:24:27
綠濕說 你可以造謠政府當然可以澄清,言論自由就是把"不同說法"讓大家看清楚
不過根據這個法政府澄清方式之一是在你的言論後面加註謠言警語
來看看台大學倫會 vs 智堅案
今上至今仍相信智堅清白
那麼今上可以要求所有散布台大學倫會報告/結果 的數位媒體平台都在後面加註
台大學倫會報告是謠言XDDD
如此言論自由真是大善啊....
PTT 上面討論有關論文案
政府都可以要求在有台大學倫會報告後面加註謠言警語或是移除相關討論XDDD
※ 引述《asppsa (橘子綠了)》之銘言:
: 備註請放最後面 違者新聞文章刪除
:
: 1.媒體來源:
: 新頭殼
: 2.記者署名:
: 簡湘瀅
: 3.完整新聞標題:
: 中介法遭「懶人包」誤導?!律師梳理「假訊息是怎麼發揮影響力的?」
: 4.完整新聞內文: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要推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儘管還在公開說明會階段,就引發
: 強烈反彈。臉書粉專《己爸偶》也整理出懶人包,指出此法暗藏「霸王條款」,將讓行政主
: 管機關權力無限放大,最重可能面臨最高台幣 1000 萬元罰緩,讓不少網友直呼「台灣言論
: 自由末期了」。對此,律師林智群揭露,此粉專整理的內容,有很多錯誤的地方,連網紅、
: 政治人物都被假新聞誤導,認為這是一種「帶風向」。
: 林智群今(21)日凌晨在臉書表示,最近的新聞,提到中介法,都會引一個粉專「己爸偶」
: 整理的懶人包。他看了覺得很奇怪,那個粉專整理的內容,有很多誤導的地方,為什麼大家
: 視而不見?
: 林智群列舉 4 點誤導的地方,一是「己爸偶」說:「《數位中介服務法》是為了要掌控被
: 行政部門認定的「不當言倫」,甚至還不限通訊服務、網路購物、線上遊戲及雲端空間等所
: 有網路平台。可以從 Google、微軟、LINE、PChome、Facebook、巴哈到 PTT;從手遊到英
: 雄聯盟,由並非法院的「行政主管機關」,來限制或刪除「不當言論」。」
: 「第三條基本上就是「霸王條款」,「實際上就是行政院下方,所有的行政主管機關,皆有
: 定義『不當言論』的權力」。」
: 林智群表示,自己看了草案,找來找去都沒看到「不當言論」四個字。而第三條是講每個領
: 域的主管機關,一般法律都會有這個規定,主管機關有什麼權力,還是要看後面的法條,沒
: 看過用一個主管機關法條可以腦補這麼多的。
: 第二點:「己爸偶」說:「然而,納管對象非大家認知下的「網路平台」,而是「中華民國
: 設立商業據點或是我國實質關聯的數位平台」服務的定義包含語言;貨幣、國碼等,可以說
: 包含所有的 C2C、B2C 和 B2B 等網路服務。除此之外,就連相當隱私的「雲端儲存空間」
: 都列入管轄範圍。」
: 林智群說,明明這個法是針對網路平台,卻故意扯到別的地方去。
: 第三是明明是法院決定是否撤文,「己爸偶」卻講成行政機關認定。
: 第四,「己爸偶」說:「如果不配合刪文,重罰,依照第 46 條,最高罰 1000 萬!」林智
: 群指出,第 46 條根本不是處理「拒絕刪文」的規定,第 54 條不配合法院刪文,可以罰 5
: -50 萬。
: 林智群認為,這個基本上也是一種帶風向。
: 接著林智群又以「假訊息是怎麼發揮影響力的?」為文表示,一開始是一個號稱公益的匿名
: 粉專整理了一個懶人包,無中生有一個名詞「不當言論」,還講了一堆不正確的事情。既然
: 已經整理好了,一堆記者就複製貼上。然後有影響力的網紅(比如陳沂)也紛紛複製貼上,
: 最後,連台北市長候選人黃珊珊也提到「不當言論」,網友們,就被帶風向了。
: 林智群說,如果連黃珊珊,同時她也是一個律師,都會被誤導,可想而知假訊息有多厲害了
: 。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需放媒體原始連結,不可用轉載媒體連結:
: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22-08-21/804736
: 6.備註:
: 看到律師標題 大概就猜到是誰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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