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網罵民進黨中執委「舔共垃圾」有罪! 還

作者: mithralin (工口)   2022-08-22 17:59:42
1.媒體來源:
聯合新聞網
2.記者署名:
聯合報/ 記者 王聖藜
3.完整新聞標題:
網罵民進黨中執委「舔共垃圾」有罪! 還要面對求償
4.完整新聞內文:
網罵民進黨中執委「舔共垃圾」有罪! 還要面對求償
2022-08-22 17:09 聯合報/ 記者 王聖藜/台北即時報導
網友黃裕翔上批踢踢網站以「賤畜」、「垃圾」辱罵行政院政務顧問、新竹市議員鄭宏輝被
訴,黃稱,留言為酸網友欲洗白鄭的言論,否認犯罪,台北地院審理,依2個公然侮辱罪判
黃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可上訴。
此外,鄭向黃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不過,法官認為內容繁雜,裁定案件移民事庭審理。
鄭宏輝是民進黨籍政治人物,現任行政院政務顧問、民進黨中央執行委員,他本有意參選新
竹市長,未獲提名後,表態支持辭職參選的前副市長沈慧虹。
判決書指出,黃2021年4月14日凌晨登入批踢踢網站,在「HatePolitics」看板內標題為「R
e:【黑特】新竹市立委 幹誰才是炒地皮王」文章下方留言「支那賤畜中國台灣武漢舔共
鄭宏輝也想洗白,笑笑就好」。
此外,黃2021年4月22日凌晨在「HatePolitics」看板內標題「Re:【新聞】快訊/丁怡銘去
電立法院長室開嗆 游錫堃:請循正常管道」文章下留言「算了啦,連鄭宏輝那種舔共垃圾
都能洗白了,還有啥不能洗的」,鄭報警提告。
黃稱,留言是針對其他帳號的回應,目的是酸網友欲洗白鄭的言論;黃說,他對鄭去大陸武
漢開公司表達意見,而鄭是政治人物,不應動輒以刑法威嚇不同聲音,且政治人物應接受批
評,他的言論自由應該優於鄭的名譽權。
法官認為,黃的留言具體明確以「賤畜」、「垃圾」指稱鄭,都是貶損羞辱他人人格之詞,
屬於侮辱的行為。
法官認為,黃雖辯稱留言是為了酸網友欲洗白鄭,不過,黃藉以留言的文章,通篇並未敘及
鄭,難以認定是對特定議題的合理評論,使用「賤畜」、「垃圾」指稱鄭,不是言論自由的
範圍,縱使鄭是公眾人物,也沒有忍受的義務,判黃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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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udn.com/news/story/7321/6555711
6.備註: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 易 字第 112 號判決(111.08.15)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11 年度 附民 字第 422 號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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