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殺警案留‘’2打1打輸的‘’是有問題嗎?

作者: s1s2s3bk (路人甲)   2022-08-22 17:02:56
姑且不討論本件殺警案原因
台灣警察在逮捕犯嫌時,目的是制服跟壓制
跟街頭打架把對方打到毫無還手之力
根本不同,而且差很多
不要說對方有無格鬥經驗
光是對方的狀態有
1、剛吸毒完
2、酒醉
3、思覺失調
這幾種,你光是要壓制住對方就非常困難。
台灣警察抓捕犯嫌由於裝備不足
(缺乏可以使犯嫌失去活動的非致命武器:電擊槍)
導致追捕犯嫌後,也只能考慮近身纏鬥。
(過程中,也只能試圖壓制或制服對方行動)
而近距離,就容易遇到攻擊。
尤其刀,甚至連開槍都不見得來得及。
「21英呎法則」
美國警察常見的就是使用電擊槍
短暫限制犯嫌的行動後
等確認犯嫌沒有危害才會上前逮捕。
補充:也太多人不知道近距離刀比槍更有效傷害更大
「21英呎法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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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整理一下:(下面留言好像很多人都搞不懂)
一個犯嫌跑給你追
你是台灣警察(沒有半點遠距離制服武器)
你能怎麼做?
(A)拿槍指著他叫他不要
人家壓根不理你,繼續跑
(B)從他背後開槍
與論炸鍋,開始被檢討警察素質
(C)追他,然後抓住他
在台灣肯定剩C選項
但是選擇C
會遇到
對方有刀你在近距離拉扯中就有中刀風險
所以為什麼拿美國SOP出來講
美國在針對逃跑中的犯嫌
有足夠的裝備讓他們制服犯嫌
甚至在逮捕時
也要確認對方沒有反擊能力
台灣呢?
很多都是喊:要開槍了
犯嫌都知道警察不敢開槍
追逐到最後都是近距離拉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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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實在搞不懂懷疑甚至嘲笑警察2打1打輸的,
到底心態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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