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否認台北燈節5000萬經費黑洞 柯文哲:欠

作者: femlro (母豬教謀神異端審問官1.5)   2022-08-22 12:28:35
一審: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度 重訴 字第 403 號 判決
原 告 槮凌股份有限公司
被 告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原告之訴及其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
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
二審:
上 訴 人 槮凌股份有限公司
被 上訴人 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
臺灣高等法院 110 年度 重上 字第 61 號 判決
上訴及追加之訴均駁回。
第二審(含追加之訴)訴訟費用由上訴人負擔。
引用法院判決內文:
一審
惟證人李縉穎並未與汪俊廷達成原告所指之系爭協議等情。復衡以兩造於履約爭議調解時,
原告即有就其因系爭採購案之相關增加費用損失提出主張(含主燈、追加演出、光雕、互動
、燈箱、影片製作、燈飾等),請求被告給付共計5,000餘萬元,嗣經採購申訴委員會之委?
伲楖悗寣A成立被告給付原告238萬元9,344元(給付項目為鐵馬護欄、雙面貼紙、行政人力?
等媯布袺鷇O用),且原告捨棄系爭採購案其他請求等調解內容等情,有調解成立書可憑(?
ㄔ趕|卷一第77至85頁),是原告前既已就系爭採購案履行爭議事項尋求該委員會介入處理?
A並在調解過程自行考量利弊後,?
二審:
前臺北市政府市長室機要賴彥霖、前秘書長張哲揚均有承諾云云;惟查,依證人賴彥霖於本
不管有沒有選上都要還,係因我當時不知道事實真相怎樣,我既然來跟對方談,不可能一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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