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中介法」不刪假訊息最高罰500萬元

作者: shena30335 (廢文/Stay Night)   2022-08-18 18:46:28
※ 引述《ianlin1216 (伊恩可可)》之銘言:
請問,如果同一個訊息5~10年前是真訊息,5~10年後變成假訊息的話要怎麼處理?
舉例:
10年前:ecfa是糖衣毒藥
10年後:繼續簽約,實在不能停
10年前:開放萊劑是殘害台灣人民健康
10年後:萊牛萊豬非常安全,適合給台灣小朋友吃
10年前:中華台北是矮化國格
10年後:由經濟部協助廠商把標籤改成中國台灣,這才是愛台灣,站著把錢掙了
還有阿,真訊息跟假消息要怎麼定義?誰來定義?誰有資格定義?
舉例:
國安局走私私菸→假消息
國安局超買私菸→真消息
XX縣市又停電了→假消息
XX縣市又分區供電了→真消息
政府開放核食了→假消息
政府開放福食了→真消息
阿幹,這不就是由黨定義嗎?要不要創個真理部更方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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