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健保資料庫供學術研究用 大法官宣告「部

作者: qxpbyd (qxpbyd)   2022-08-12 17:57:06
自由時報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
健保資料庫供學術研究用 大法官宣告「部分違憲」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等7位民眾質疑個資法與全民健康保險法等法規,擴權開放
健保資料庫供學術研究用,違反法律保留與比例等憲法原則,聲請釋憲,憲法法庭對此做
成憲判字111年第13號判決,12日宣告部分違憲,3年內應完成修法。
司法院長兼憲法法庭審判長許宗力表示,相關法規欠缺獨立監督機制,相關機關應自3年
內修正全民健保法、其他相關法制或制定專法,以保障人民隱私權。許宗力指出,相關機
關未明訂健保資料庫的使用程序、組織、刪除、停止、退出等條文,違反法律保留原則,
應於3年修正,逾期未修正的話,當事人得要求主管機關停止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也就
是退出資料庫。
許宗力說明,由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整體觀察,欠缺個人資料保護之獨立
監督機制,對個人資訊隱私權之保障不足,而有違憲之虞,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
起3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律,建立相關法制,以完足憲法第22條對人民資訊隱私權之
保障。再者,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法或其他相關法
律,或制定專法明定之。此外,相關機關應自本判決宣示之日起3年內制定或修正相關法
律,明定請求停止及例外不許停止之主體、事由、程序、效果等事項。逾期未制定或修正
相關法律者,當事人得請求停止上開目的外利用。
蔡季勳等7人聲請釋憲表示,我國僅以個資法、全民健康保險法、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
則或健保署組織法,就大規模強制利用個資,違反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
7人主張,雖然資料庫所提供的資料已去識別化,但透過代碼比對,仍有間接識別的可能
;開放學術使用時,也未告知民眾,違反正當法律程序;不能因為很多人支持建置資料庫
,就否定少數人的資訊隱私權。
支持適度開放資料庫的健保署則提醒,若禁用資料庫,除影響學術研究、國家政策擬定、
醫療成果發表、公共醫藥衛生發展,還有礙國民健康增進,不利醫學相關研究,個資退出
權應由立法機關規劃,大法官不應宣告違憲。
衛福部並分析,台灣防疫成就的關鍵因素,是善用資料庫與移民及海關資料的串聯,若大
法官宣告違憲,要求資訊完全去識別化或讓民眾有退出資料庫的權利,除可能發生取樣偏
誤,引發科技界與學術界強烈反彈,亦可能造成我國防範疾病的危機。
健保署長李伯璋說,健保資料庫長久以來對國內的學術研究非常重要,並舉例,癌症病患
使用免疫療法藥物,但使用健保資料統整時發現,一年後病患們的治療數據沒有比傳統標
靶藥物更好,因此要求藥廠要降價,結果美國食藥署在一年後也得到相同結論。另一個例
子是C型肝炎病患罹患肝癌後,若能將C肝先治癒,對肝癌的病患長期存活率更好,這些都
是健保資料庫的功勞。
https://i.imgur.com/tRsJNLJ.jpg
憲法法庭12日針對健保資料庫、農田水利會釋憲案做成判決,健保署署長李伯璋出席聆判
。(記者叢昌瑾攝)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023400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